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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医疗保险参保单位、参保人员:
按照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有关要求,沈阳市政务服务中心医疗保险经办中心业务将集中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搬迁时间
沈阳市政务服务中心医疗保险经办中心(社保大厦二楼)服务窗口将于2026年2月27日搬迁至沈阳市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一楼并开始试运行,涉及单位医保业务将迁至新址办理;涉及个人医保业务可到各区、县(市)医保分中心办理。
新址于2026年3月1日起对外正式运行,原址(社保大厦二楼)与新址业务并行至3月31日,4月1日起原址正式关闭。
二、新址地点
沈阳市政务服务中心(沈河区市府大路260号)一楼。
三、交通指引
115路、209路、214路、215路、244路、247路、265路、293路、295路等公交线路经停,或地铁2号线至“人民广场站”。
本次仅为市本级“医保经办窗口”迁移,各区、县(市)医保经办窗口服务地点、办理事项均保持不变。参保单位和个人也可通过沈阳政务服务网、沈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及沈阳智慧医保微信服务号、沈阳智慧医保APP、沈阳智慧医保支付宝小程序等线上渠道办理业务。
特此公告。
沈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2月26日
来源:沈阳智慧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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