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戴云
2月26日,记者从市场监管总局召开的食品安全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新出台的《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专门从事外卖服务、不提供堂食的外卖商家必须在其主页面显著位置设置“无堂食”标识,且外卖平台需将该标识同步展示在商家列表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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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总监孙会川。图片来源:市场监管总局
“这样一来,消费者在下单前就能清晰知晓商家的经营模式中有没有堂食,从而结合自身对餐饮服务的需求与安全预期作出理性选择。”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总监孙会川表示。
在规范信息公示方面,《规定》明确,外卖网店名称必须与实体经营门面招牌名称保持一致;必须在主页面显著位置持续展示经营资质、实体经营门面照片、实际经营地址等核心信息,或设置清晰的信息链接标识。为解决“假地址”问题,明确实际经营地址必须与经营资质证书载明的经营场所一致。
关于外卖的加工过程,《规定》构建了“互联网+明厨亮灶”的公示体系,倡导外卖商家通过“互联网+明厨亮灶”等方式,向社会公开餐食加工制作过程。要求外卖平台需在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列表页面展示相关标识,让消费者一目了然。
此外,强化平台技术支持,让“信息公示”不再可有可无。《规定》要求外卖平台为外卖商家履行信息公示义务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确保相关信息能够清晰、稳定、便捷地展示给消费者,不得设置技术壁垒或故意隐藏信息;对未按规定公示信息、公示信息虚假或不准确等行为的外卖商家及时进行处置。
“我们相信,通过构建全方位、可视化的餐饮外卖信息披露体系,能让消费者在点外卖时更加‘知根知底’,明白消费。”孙会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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