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立刚在文章中说“起诉莫言是无能的表现”,这让“毛星火们”很不服气,立即写了一篇文章反驳。
我称“毛星火们”,是因为这篇文章绝不是吴万争写的,他写不出来文中流畅的句子,比如“但多元不等于无底线,自由不等于无边界”,这岂是小吴能写出来的?
如今能搜到五六个带有“毛星火”字样的公众号,不知道哪个是吴万争,文字风格有别,腔调差不多。毛星火现在有几个火星。
这篇文章说:
莫言本人曾坦言,其作品有“把好人当坏人写,把坏人当好人写,来写人性”的倾向,这种好坏是非模糊、价值颠倒的创作取向,本身就值得全社会严肃讨论与审视。
莫言说这话的本意,是遵循文学创作的规律,突破以往文艺创作中呆板、教条的倾向,毛星火们几年来拿这句话做文章,什么“是非模糊,价值颠倒”,这种理解,真是太无能:初中语文都不及格。
曾经的文艺创作,好人能好成天神下凡,坏人能坏到地狱恶鬼。《亮剑》李云龙那种脏兮兮、开口就骂人的形象肯定不行,段鹏简直得开除军籍,因为他涉嫌严重抹黑我军形象。
《天龙八部》萧峰,是金庸着力写的英雄,可是他有着各种缺点,甚至滥杀无辜;段延庆的心灵扭曲到比他身体还要残疾,但是最后也残存了一些人性的善;叶二娘每天弄死一个小孩,这得坏成什么样?可是她是个贞洁烈妇;玄慈这个老和尚,原来早就破过戒律,还生了孩子,事情露馅还能光明磊落地受刑再死。
这些人都是鲜活的,可是金庸早期的《书剑恩仇录》,陈家洛什么性格?读了之后谁也不会留下印象。
莫言无非是说写出人的鲜活特征。《亮剑》山本一木小队被楚云飞炸得七零八落,鬼子兵死前为什么要嘱咐同伴我娘我老婆如何如何?《红高粱》中鬼子兵死前为什么要掏出一张女人的照片?这样表现,叫“是非模糊,价值颠倒”?
下这种荒唐结论的,无一例外,脑袋仍然停留在1970年前后,那时候正在开展“大批判”,批判“黑八论”。写阿部规秀像个军人有尊严地死掉的《长城烟尘》,也正是用毛星火这一套打翻的;写鬼子扫荡、老百姓四散逃亡的《烈火金钢》《铁道游击队》,也是被这一套打倒的。
文章说:
英雄烈士是民族的脊梁,历史真相是国家的根基。任何创作,一旦越过尊重历史、敬畏英烈的底线,引发公众强烈不适与质疑,就理应接受监督与批评。 公民选择用法律方式表达态度,是对法治的信任,是对底线的守护,是理性发声,而非无能宣泄。
毛星火三年多无法提出英雄烈士姓名,这个是不应该的。三年前是法盲,三年后仍然法盲,只能说明是牛二,挂在人家身上不下来。
毛星火应该起诉魏巍,因为《东方》里把我军营长写成了自伤的胆小鬼,1950年能当营长,怎么也得参加过抗战,我英勇的志愿军哪来的营长战场自伤?
莫言算什么,莫言无非写了鲁立人带着家属,这个违反纪律,可是真实的铁道游击队,副队长王志胜就是带了家属,转移时还把家属给扔下了。
毛星火说:“对于莫言的文学批评,项立刚目前没有触及本质问题”。他说:
建议项立刚去看看1996年魏巍、彭荆风、刘白羽等爱国作家,还有八路军老英雄赛时礼对莫言书籍的批评。那是一场文化论战,才是真正的文学批评。所以,如今,已是时候依法拿起法律。
巧了,魏巍、彭荆风、刘白羽的书我还真看了不少,我可以给“毛星火们”提供线索,他们的作品中,都曾经涉嫌“抹黑英雄”,“赞美日本”。我可以整理若干条,让你们用“红唇绿嘴”,用蹩脚的语言,用泼皮作风,上演法盲的“依法拿起法律”的闹剧。
砚边翮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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