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保险经办中心(社保大厦一楼)经办窗口将于2月27日搬迁至沈阳市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一楼并试运行,所受理的社保经办、工伤认定及退休审批业务将迁至新址办理,新址于3月1日起正式运行,在此期间社保业务两处地址均可办理,工伤认定和退休审批业务在新址办理。
新址地点:沈阳市政务服务中心(沈河区市府大路260号)
115路、209路、214路、215路、244路、247路、265路、293路、295路等公交线路经停,或地铁2号线至“人民广场站”。
本次仅为市本级“社保经办窗口”迁移,各区社保经办窗口服务地点、办理事项均保持不变,参保单位和个人可前往各区社保分中心办理业务,也可通过“沈阳政务服务网”、市社保中心官方网站及“沈阳社保”微信服务号等线上渠道办理业务。
来源:沈阳发布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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