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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声天下2月26日重庆快讯 在刚刚结束的“春节”假期,很多公众选择在此期间外出游玩,这也令“假日经济”再度成为关切的焦点。然而,连日来在重庆曝出有商家出现“烤全羊成品‘缩水’”的消息,一时间,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对此,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及时介入给予处置并积极回应外界关切。
“民声君”注意到,事发地重庆市南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网传“在大草原烤全羊店就餐时,36斤活羊烤制完成后重6.9斤”一事高度重视,成立调查组。经核实,该商家从购进活羊到宰杀前,曾非正常持续给羊投喂玉米、干草等饲料和水,以达到虚增活羊重量的目的。
据介绍,该店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南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按照“退一赔三”赔付消费者费用,并根据后续调查情况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坚决维护诚信经营市场秩序,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值得一提的是,随着该局处理结果的公布,在坊间再度引发热议。通过梳理可见,对于执法部门责令“退一赔三”的结论,不少网民在拍手称快的同时,也有公众质疑是否过于“高额”?对此,本栏目从知名打假人王海处了解到,这实属误读。
王海表示,该案之所以“火了”,很多人可能会以为,“市场监管局‘一句话’,商家就必须退款并且‘赔三’。但是,真相实则是该行政机关可以责令退款,而“赔三”只能调解或法院判决。
面对如此“烧脑”的处理,王海进一步解释称,《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行政机关发现违法行为,应当责令改正或者限期改正。毕竟,退款的本质,是恢复原状、纠正违法状态。所以,责令退款,是市场监管部门的法定职权。然而,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的“退一赔三”,则属于民事惩罚性赔偿。它不是为了“恢复原状”,而是对欺诈行为的额外惩罚。
为此,王海结合日常维权活动指出,“赔三”是民事权利;裁判权则在人民法院,行政机关,无权直接责令“赔三”。以生效案件(2025)“辽行申778号”为例,其中便说的很明确;即,三倍赔偿属于民事惩罚性赔偿,行政机关无权作出强制赔三的决定。
按照这样的管辖权,王海表示,市场监管部门可以做的便是,认定欺诈、责令退款、行政处罚、罚款、组织调解。因此,如果商家坚决不予“赔三”,消费者只能去法院起诉。
王海强调,“重庆烤全羊”一案,所谓“责令退一赔三”,其实是,责令退款 + 行政处罚 + 调解促成“赔三”。公众须知,消费者投诉,投诉请求只可以要求责令退款,外加调解促成“赔三”或“赔十”等。
截至发稿时止,南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涉事商户按照“退一赔三”赔付消费者费用,停止违法行为,并根据后续调查情况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坚决维护诚信经营市场秩序,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责编/翔宇)
*编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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