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沙一名15岁少女为筹钱买手机,与同学一起将家中总价约13万元的奢侈品卖给“聚云奢”(国金中心IFS店),家长称仅收到9300元,引发广泛关注。2月25日,在长沙市芙蓉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介入下,事件有了最新进展。
家长:13万物品只收到9300元
丁女士告诉记者,被女儿卖掉的物品包括:46200元购买的卡地亚手表、29500元购买的迪奥包包、12500元购买的浪琴手表等,六件物品总价132175元,女儿称仅收到9300元。
此前门店工作人员曾表示“不回收未成年人的东西”,并称线上交易会“打视频核实身份”。但负责收款的张同学向记者证实,交易过程中,平台方在得知她们是未成年人后,要求提供成年人身份证。“我们前面给了一张未成年的身份证,她们说不收未成年的,问有没有家里人的身份证,然后我们就找了一个成年人的身份证,说是姐姐的。”张同学称,平台并未与身份证本人核实。
门店律师:交易对象认定为成年人,实际支付29700元
2月25日,在长沙市芙蓉区定王台市监所,记者见到了商家的代理律师。对方表示,根据孩子们提供的身份证明,门店认定交易对象为成年人,回收流程并无问题。
“在前期沟通时候,她并没有表明她是未成年人,她们反而提供了一个成年人的身份证给我们,所以我们在整个交易当中,我们一直认为,对方是成年人。”代理律师称,孩子们不仅线上出示了成年人身份证,还线下将身份证原件送至门店。
根据门店提供的“寄卖凭证”显示,实际回收物品共五件,购买总价为103635元,回收总金额为29700元。以卡地亚手表为例,门店实际支付了11800元回收款,而非丁女士所说的2000元。
律师表示,至于丁女士女儿为何只拿到9300元,门店并不知情。
学生:身份证系他人提供,签名收款均为冒用
记者在“寄卖凭证”上看到,“客户签署”一栏签的是身份证上的“李某彤”。记者拨打预留联系电话,接电话的正是负责收款的张同学。
张同学承认名字是她签的,但身份证是从别处获得的。“之前去别的地方玩,也是要成年才能进,那个营销人员发给我们的,我们很多人都有。”她表示从未见过“李某彤”本人,也未持有该身份证原件。
更令人意外的是,收款账号也并非“李某彤”的。张同学称,她在朋友圈找人帮忙收款,一名微信好友“罗某彤”主动联系了她。
市监介入协调,双方达成初步方案
2月25日,长沙市芙蓉区定王台市监所组织多部门对此事展开协调。经过数小时沟通,丁女士与商家达成初步解决方案:门店负责追回已售出的物品,黄金按当天市场回收价折算支付差额。双方约定当晚六点前进一步处理。
代理律师承认,此次事件暴露出门店管理上的不足:“这一次事件曝出来之后,我们可能在管理上还需要加强。”
目前,事件仍在进一步处理中。
湖南都市频道征集新闻线索
遇到任何烦心事、委屈事
![]()
扫码登记
或拨打新闻热线0731—84802110
我们记者将第一时间和您联系
帮您解决问题!
编辑 | 沈易
一审 | 向滢颖
二审 | 杜振裕
三审 | 许志强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