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留存至今的现代人祖上非富即贵,因为真正的穷人留不下后人。
与民生息,生活有盼头,才能体现封建王朝的宽仁大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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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比较底层百姓生活,不能不能只看朝代繁华富强,还应看“柴米油盐酱醋茶”和生活品质。
综合史料看,“吃穿不愁、官府不扰、日子有奔头”才是标准。
矮子里拔将军的话,宋朝百姓活得还算有尊严有奔头。
一、吃穿用度,从“仅果腹”到“有钱赚”
简而言之,收入与购买力如何。
宋朝一个显著特点是 “高收入+高消费” 。
程民生《宋代物价研究》的统计,宋代底层百姓日收入普遍百文钱上下。
如北宋山民卖柴“负薪入市得百钱”,淮西佣工“日致百钱”,长江渔民“卖鱼日不满百钱”,城市里卖猪羊血小贩日入也在一两百文之间。
这是什么概念?
宋代维持一个人基本温饱每日约需20文,一个劳动力一天收入刚好养活五口之家。
相比之下,明代要窘迫点。
香港科技大学刘光临先生认为,16世纪江南同样劳力,日工资仅20文铜钱上下,仅相当宋朝四分之一。
明史说:“都下贫民佣工,一日得钱二十四五文,仅足给食,三冬之月,衣不蔽体。”
一天工资根本无力顾及家人和衣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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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百姓不仅收入更高,吃得也更“宽心”。
唐代虽为人均粮食占有量的高峰,但那是“地广人稀”的红利。
宋代人口爆炸式增长(从唐6000万增至宋近2亿),人均粮食虽有所下降,但市场经济发达,百姓可以通过务工、经商等换得口粮。
二、日常花销,收入的高购买力。
宋代百文钱的购买力,足以让一个五口之家维持一天的基本生活。
口粮6升、加上一点副食和租住开销,大约就是100文。
更可贵的是,宋朝百姓“闲情逸致”。
据杂文记载,有个叫乐生的鄂州小贩,每天赚够100文便收工回家,“遨嬉于邸戏中……又鼓笛以歌,日以为常”。
“赚够就歇”的底气,其他朝代不可想象。
明代五口之家一日口粮加副食约需28文,看似压力不大,但这只是“纯吃饭”的账,还没算衣物、房租和赋役。
三、官府治理,无为而治顺其势。
唐德宗建中元年(780年)推行两税法,正式承认土地私有和财产合法,国家从“与民争利”转向“与富民共赢”。
宋代,“官授田之法尽废”,国家不仅不抑制土地买卖,反通过契约和税收管理社会。
影响深远,百姓的人身依附关系减弱,可以自由流动务工。国家开始将“贫民”纳入制度性救济。
宋代以“二十亩”田产作为贫困线标准,低于此线的家庭灾荒时可享减免赋税或赈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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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光虽痛陈农民之苦,但也承认,朝廷确实在“救荒恤贫”。
相比清代,虽也有赈济,但灾荒中“父子相食”“殣殍塞涂”惨状在文献中屡见不鲜。
明万历年间河南大旱,“食人炊骨”。
官府赈粥虽救一时之急,但杯水车薪。
“富者食前方丈,贫者一勺入口”。
四、日常生活,烟火气息飞入百姓家。
宋代史料中留下了不少生动剪影。
南宋洪迈《夷坚志》里记载,苏州金阊的钱老“列肆卖线为生,夫妇勤苦殖家,生四子皆克孝务业”。平凡烟火气,生活稳定有奔头。
晚明虽商品经济发达,但进城谋生的农民多为“两栖群体”,居住城外,奔走城乡。
与宋代城市中“日以为常”的市井生活相比,少了几分安稳。
清代刑科题本中记载,煤矿工人因母亲病重请假不准,只能偷溜回家。
铁匠、篾匠劳作之余饮酒解乏,却因经济纠纷酿成命案。
五、民间治,官有情法则有情。
宋代民间治安,注重发挥“富民”阶层的协调作用。
富民作为乡村“稳定器”,既与官府合作,又与乡邻互动,介于官民之间缓冲。
比官府暴力维持强太多。
明代中后期,民间治安压力陡增。
万历年间临清曾有“脚夫小民三四千名”围聚税衙,“贩卖俱不进城,小民度日不支”。
清代嘉庆时期,民众攻入紫禁城。
都是治安治理惹的祸。
当然,宋代也只是相对“最好”。
所谓“最好”,也只是宋代知道民苦,为底层百姓提供了一个相对宽松的生存空间。
报酬高点,自由点,制度化点,人性点,救济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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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才能“赚够百钱就吹笛唱歌”。
在“兴,百姓苦;亡,百姓苦”中,是那一抹较为靓丽的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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