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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范围条件
01
适用企业范围
围绕全市“2+4+N”现代产业体系和“333”现代产业集群建设,聚焦“专精特新”“小巨人”和农业产业等重点企业,以及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的其他企业。
02
适用对象
主要适用于企业全职引进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才,且引进人才需在我市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其中,全日制本科生、大专生以及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取得技师职业技能等级的人才,年龄需在35周岁及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市内普通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含阳泉高级技工学校高级工班毕业生、阳泉市职业中专学校五年一贯制专业毕业生)和在外阳泉籍全日制大专应届毕业生。
(2)具有工程、农业系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具有工程、农业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在课题研究、科技研发、专利申报、标准制定等方面取得相应成果的专业技术人才。
(3)取得高级技师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或取得技师职业技能等级且在课题研究、科技研发、专利申报、标准制定等方面取得相应成果的技能人才。
二
生活补贴
01
全职引进且自愿承诺服务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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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灵活引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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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部在市外,在我市经营的企业,引进全职在企业工作、但社保在外地缴纳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及具有工程、农业系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为其发放生活补贴。总部在市内,但研发机构在市外的相关企业,其研发机构引进人才可参照执行。每个企业每年新申报总额不高于20万元。
三
企业全职引进且自愿承诺服务不少于5年,在我市购买新建商品房的,为其发放购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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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人才公寓
企业全职引进符合政策要求的人才,可申请入住市县两级人才公寓,入住期限为3年。我市其他企业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才,以及其他高层次人才(团队)可参照执行。
五
开展人才定向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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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支持人才锻炼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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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领航阳泉微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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