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竞业限制纠纷律师 #企业商业秘密保护 #劳动争议律师 #竞业限制违约金 #广州劳动法律师林智敏
做律师这么多年,办过的竞业限制案子不算少,但这个案子我确实想拿出来聊聊。不是因为标的额有多大,而是因为它把这类纠纷里最典型的几个“坑”都踩了一遍——员工没拿到补偿金、合同续签时没重签保密条款、前后两家公司在工商登记的经营范围上“看起来”没啥关系。
这种案子,一审赢了不算赢,二审能维持住,才算真正把法律逻辑掰扯清楚了。
一、这个案子的来龙去脉,几句话就能说清
我们的当事人是一家做电子产品的公司,在业内有一定技术积累。员工钟某2015年入职,岗位是高级硬件工程师,签过一份带竞业限制条款的《保密合同》。
2023年4月,钟某离职。次月,他入职了广州某半导体公司。
当事人觉得不对劲——虽然两家公司主营业务不完全一样,但在某些细分领域,这几乎是“前脚走、后脚就对上”的局面。于是找到我们,问能不能启动竞业限制程序。
我们看完材料,告诉当事人:可以打,但难点有三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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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开庭之前,我们就预判了对方会怎么打
果不其然,钟某上诉后,抛出了三板斧:
第一,说一审程序违法,证据没质证清楚;
第二,说前后两家公司干的不是一回事,不存在竞争关系;
第三,说公司没给过竞业限制补偿金,而且当年的《保密合同》随着2015年的劳动合同到期就失效了。
这三条,单拎出来哪一条,在劳动法实务里都是“常规操作”。但我们当时判断,对方的逻辑看起来顺,实际上经不起推敲。
程序问题,说白了是万金油式的上诉理由,只要一审没明显硬伤,二审基本不会采信。
竞争关系,这个最容易被钻空子。很多律师查竞争关系,第一步就是打开企查查、天眼查,比对经营范围。但如果只看这个,十有八九会输。为什么?因为企业的实际业务,往往比工商登记那一行字宽得多、也深得多。
补偿金和条款效力,这是整个案子的核心。我们预判对方会打“补偿金没给,所以我不用履约”这张牌。但这个逻辑在法律上其实是站不住脚的——补偿金是补偿金,履约是履约,两码事。
三、我们的代理意见,说白了就是三句话
第一句:竞争关系,不能只看纸面上的经营范围。
我们当时花了不少功夫,把两家公司的技术路线、产品应用领域、客户画像、招聘岗位的技术要求、甚至研发方向上的专利布局都捋了一遍。最后向法庭呈现的证据链是:虽然两家公司的主营业务不完全重叠,但在某一个细分技术领域,产品具有直接替代性,目标客户群高度重合。这叫实质性的竞争关系,比经营范围更有说服力。
第二句:补偿金没给,是你的债权;违反竞业限制,是你的违约。两码事。
这是很多同行容易忽略的点。我们当时在庭上反复强调一个逻辑:如果劳动者因为没收到补偿金,就可以理直气壮地去竞争对手那里上班,那企业的商业秘密还怎么保护?正确的维权路径是什么?是主张补偿金,甚至起诉解除竞业限制义务,但绝不是“我先违约,再用补偿金没给来抗辩”。
第三句:保密条款不随劳动合同续签而失效。
2015年的合同,后续续签了几次,确实没再单独签《保密合同》。但竞业限制义务是后合同义务,它的效力是独立的。只要双方没明确说“以前的约定作废了”,它就一直在。这个观点,我们在庭审时反复强调,最后法院也采纳了。
四、法院的判决,印证了我们当初的判断
一审我们赢了,判钟某赔21万违约金,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钟某不服,上诉。
二审开庭时,我们心里其实有底。为什么?因为这类案子,二审改判率本身就不高,何况我们在一审时已经把证据链铺得很扎实,法律逻辑也讲透了。
最后的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的裁判逻辑,和我们当初预判的基本一致:
程序上,不存在足以改判的硬伤;
实体上,两家公司构成实质性竞争关系;
核心争议上,竞业限制条款独立有效,补偿金问题不能成为违约的挡箭牌;
违约金上,21万综合考虑了钟某的薪资水平、过错程度、以及保护企业商业秘密的必要性,不算高。
五、案子办完了,我有几点实在话想说
第一,竞业限制这个制度,不是为了卡员工,而是为了保护企业真金白银砸出来的技术积累。但前提是,企业的约定要清晰,证据要留好,发现问题要果断。
第二,员工如果没拿到补偿金,正确的做法是去要,而不是先去对手那边上班。这个顺序一旦颠倒,后面再有理,也容易变成被动。
第三,做这类案子,律师不能只懂劳动法,还得懂一点商业逻辑。判断两家公司是不是竞争关系,不能只看工商登记,得看它们到底在抢什么市场、争什么客户、对标什么产品。这个视角,往往才是说服法官的关键。
这个案子办完,当事人的法务总监跟我说了一句话,我印象挺深:“以前觉得竞业限制就是个签个字的事,现在才知道,真要打起来,里头全是学问。”
其实不止竞业限制,劳动争议这个领域,很多案子都是这样——表面上争的是钱,实际上争的是规则和边界。而我们做律师的,就是在每一起案子里,帮当事人把这个边界划清楚。
关于作者
林智敏,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要执业在刑事辩护、复杂商事犯罪辩护以及重大合同纠纷领域。近几年,随着服务的企业客户越来越多,劳动争议、竞业限制这类“看似不大、实则要命”的民事案件,也成了我团队的重点业务方向。
我的工作方法,就是把这些看似剪不断理还乱的法律难题,拆解成几个关键的模块,理出结构的脉络——最终给到客户的,是一张清晰的战略地图和几条可供选择的决策路径。
这篇文章里呈现的,其实就是这种方法论的一次实践:把竞业限制纠纷里那些“补偿金给没给”、“竞争关系怎么认定”、“条款是否失效”的纠缠,掰开揉碎,还原成最本质的法律逻辑。
如果您对文中探讨的问题有进一步的疑问,或者企业正面临类似的法律风险,欢迎通过平台搜索“林智敏”与我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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