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026年2月24日,中国商务部发布2026年11号公告和12号公告,将二十家日本实体列入出口管制管控名单,同时将另外二十家日本实体列入关注名单。我更关注这个关注名单。因为在之前我一直没有看到过官方公布关注名单。就在前不久,我还在文章《谈谈中国出口管制与技术进出口管理的区别》中念叨,“《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一个关注名单制度,到目前我们尚未看到该制度的实践,可见在已有规则的全面落地方面也还需要一个过程。”《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是2024年12月开始施行的。中国政府会把什么企业列入关注名单,我一直很好奇。当面纱解开,一切都顺理成章。美国的出口管制有个“未经核实清单”(UVL),中国的关注名单制度大体是借鉴了这个UVL设计的。根据《出口管制法》第四条,“国家实行统一的出口管制制度,通过制定管制清单、名录或者目录(以下统称管制清单)、实施出口许可等方式进行管理。” 第十七条规定:“国家出口管制管理部门建立管制物项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风险管理制度,对管制物项的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进行评估、核查,加强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管理。”出口管制能不能有效,这个评估核查非常重要,提高评估核查监督能力,是中国出口管制制度完善的关键。对于违反最终用户或者最终用途管理要求的、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的、将管制物项用于恐怖主义目的的进口商和最终用户,国家纳入出口管制管控名单进行严格监管。但是,识别一家实体应该还是不应该进入管控名单,是需要经过核查的。如果它在核查中不积极配合,应该提交的材料不及时提交,中国的出口管制部门就需要对其额外关注了。这就是《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第二十六条关于关注名单规定的原因。为什么第一批进入关注名单的实体是日本实体?日本首相高市早苗发表涉台错误言论,是1945年日本战败以来,日本领导人首次在正式场合鼓吹所谓“台湾有事就是日本有事”并与行使集体自卫权相关联,首次在台湾问题上表达试图武装介入的野心,首次对中国发出武力威胁。中日关系友好的基础被严重动摇,中国国家安全利益受到威胁。在这种背景下,中国商务部今年发布第1号公告,决定加强两用物项对日本出口管制。不仅禁止所有两用物项对日本军事用户、军事用途出口,也禁止所有两用物项对一切有助于提升日本军事实力的其他最终用户用途出口,防止一些日本实体打着民间企业的幌子发展威胁中国安全利益的军事实力。日本首相涉台错误言论不收回,日本军国主义复苏不停下脚步,中国为捍卫国家安全利益采取的措施就会不断推出。关注名单制度的首次实践是中国出口管制制度走向成熟的标志。这个名单今后的动态变化也值得关注。列入名单的实体如果能够积极配合核查,证明自己完全遵守了中国出口管制的相关要求,特别是最终用户最终用途管理要求,是可以被移出关注名单并且也不进入管控名单的。希望有更多的日本企业支持中日友好事业,反对日本军国主义复苏,反对日本政客干涉中国内政威胁对中国使用武力的错误言论,不参与有助于提升日本军事实力的活动,以维护中日友好关系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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