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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李宇琛
2019年7月17日,陕西汉中,张扣扣被执行死刑。他杀了三个人,为二十二年前被打死的母亲。法律说他该死,他没有异议。
七年后,他父亲张福如的手机,仍然打不出一个电话。
这事儿要说清楚,得从头来。
1996年,张扣扣的母亲汪秀萍和邻居王家起了冲突。王正军——当时十七岁——一木棒砸在汪秀萍头上,当晚人就没了。更让张家咽不下这口气的是后面的事:法医当着全村人的面,在张家门口的路上解剖了遗体。十三岁的张扣扣跪在旁边,看着母亲被打开。
他姐姐后来接受央视采访时说了一句话:
"很多人出来做的假证,你知道为什么吗?人家当官。"
王正军被判了七年。实际坐了三年出来。赔偿金九千六百三十九块三毛。张福如上访多年,每一次都石沉大海。区法院不立案,中院驳回申诉,国家赔偿不予受理。
法律给张家关上了所有的门。
二十二年后的除夕,张扣扣在山上等到了王家人祭祖回来,持刀杀了王正军、王校军、王自新三人。七十一岁的王自新,四十七岁的王校军,三十九岁的王正军——一个不剩。但他没有动王家任何一个女人和孩子。
两天后他自首了。
一审死刑,二审维持,最高法核准。2019年7月17日执行。整个过程干净利落,法律这回效率很高。
张福如拒绝领回儿子的骨灰。他说:
"我不要,我永远不要!"
一个老人,先没了妻子,再没了儿子,法律程序全部走完,案件彻底终结。按照任何一个正常国家的逻辑,故事到这里就该结束了。
但在这里,案件可以终结,但对人的管控不会终结。
张福如独自住在汉中南郑区新集镇王坪村。七年了。张扣扣在部队时的老班长,一个比他年长的战友,几乎每年都去看望这个老人。B站上有视频,播放量四十九万。一个失去妻子和儿子的独居老人,唯一的定期来访者是儿子的老班长。
这个画面本身已经够让人难受了。但真正荒诞的是另一件事:
据张福如本人在视频中讲述,他的手机被限制了通讯功能。
我们来看看宪法怎么说。《宪法》第四十条,原文如下:
"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这段话值得一个字一个字地读。
限制公民通信自由的合法条件,宪法写得清清楚楚,一共两个: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有权执行的机关,也写得明明白白: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还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专门解释过,通信自由的限制"仅限于宪法明文规定的特殊情形",学术界管这叫"加重法律保留"——比一般的基本权利保护等级还要高。
现在我们来对照一下张福如的情况。
张福如本人犯了什么罪?没有。他是犯罪嫌疑人吗?不是。涉及国家安全吗?一个农村独居老人的手机涉及国家安全,这话说出来连说的人自己都不信。追查刑事犯罪?张扣扣的案子从侦查、起诉、一审、二审到死刑核准、执行,全部程序已经走完七年了。还要追查什么?追查一个死人?
换句话说,宪法第四十条列出的两个合法条件,一个都不沾边。
那凭什么限制他的通信?
答案所有人都心知肚明:
稳定。
"稳定"这两个字在此地的治理逻辑里有一个非常特殊的地位——它不是任何一部法律规定的行政措施,不出现在任何一个法条里,没有任何法定程序,没有任何审批流程,没有任何期限,也没有任何救济渠道。但它可以限制你的通信,限制你的出行,限制你的人身自由。它比宪法好使。
这不是张福如一个人的遭遇。
2025年12月,河北原伟东案家属的微信公众号"原伟东案"被禁言至2026年底。原伟东已经在一年前去世了——被羁押8507天后,死在保定第一中心医院的重症监护室里。人死了,号还得禁。他的妻子李杰,深夜躲在被窝里,把公众号里297篇文章一篇一篇复制到新号的草稿箱。她怕的不是黑暗,是后台那个删除键随时可能让24年的记录灰飞烟灭。
一个两个月没更新的号,在周年纪念即将到来时被精准静音一年。这操作就好比对着一个植物人说:我命令你,不许说话。
202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备案审查中明确叫停了一批"株连式"规定——有的地方规定,犯罪人员的子女不能考公、不能参军、不能当教师。全国政协委员周世虹在两会上说,一人犯罪就影响子女亲属的做法"应予以彻底摒弃"。法学界管这叫"犯罪附随后果",说白了就是现代版的连坐。
连坐在法律层面被叫停了。但在现实中呢?
张福如没有犯罪记录,不是嫌疑人,不是被告,不是服刑人员。他唯一的"问题"是他儿子的名字叫张扣扣。就凭这个,他的通讯自由被限制了七年。李杰的"问题"是她丈夫叫原伟东。就凭这个,她记录丈夫冤案的公众号被禁言到人死后一年。
近两年,因为反诈大数据模型的"保护性停机",大量普通人的手机被莫名关停。据澎湃新闻报道,有人在尼泊尔徒步回国后发现手机停机,在零下的珠峰脚下无法联系任何人;有医生从手术台下来发现号码被停了二十多天。反诈停机好歹还有个名目,虽然荒唐但至少能找客服投诉、去营业厅复通。
张福如的手机被限制通讯,连个名目都没有。李杰的公众号被禁言,只有一行冰冷的通知,连具体原因都不给。没有人告诉他们为什么,没有人给他们一个申诉的窗口,没有人需要对此负责。
模式是一样的:案件已经结束了——张扣扣已经死了七年,原伟东也已经死了一年——但对家属的管控没有终点。不是因为你犯了罪,是因为你的存在本身就是一个需要被消音的信号。你活着,你还记得,这就够了。
退一万步讲。就算——我说就算——限制张福如的通信有某种"合理的行政考量",那请问:期限是什么?审批手续在哪里?他可以向哪个机关申诉?有没有人告诉过他,你的手机为什么被限制,限制到什么时候,你有什么权利?
没有。什么都没有。
这就是这套逻辑最精妙的地方:它不需要理由,不需要程序,不需要期限,不需要告知,不需要任何一个人对此负责。它像空气一样弥漫在张福如的生活里,你说不清楚是谁下的令,但你的手机就是打不出去。
宪法第四十条写在那里,白纸黑字,一个字都没改过。但它保护不了张福如。就像1996年那个判决保护不了汪秀萍,就像张福如的上访保护不了他的家庭,就像二十二年前那九千六百三十九块三毛钱赔偿——保护不了任何人。
2019年张扣扣被执行死刑的时候,法律展现了惊人的效率:从逮捕到执行,不到一年半。这种效率令人肃然起敬。
但同样是这套法律体系,对1996年一个十七岁少年用木棒打死人的案件,给出的答案是七年(实际三年)和九千六百三十九块三毛。对张福如连续多年的申诉,给出的答案是不予立案、驳回、不予受理。对他作为一个公民最基本的通信自由,给出的答案是——沉默。
法律该快的时候慢,该慢的时候快。该保护人的时候缺席,该约束权力的时候失声。
张扣扣杀人偿命,这没有什么好争论的。私力复仇在任何现代法治国家都不被允许。但一个人走到拿刀杀人这一步之前,法律在哪里?一个母亲被打死,法医当街解剖,判决轻如鸿毛,赔偿不够买一头牛,上访二十年石沉大海——在这整个过程中,法律扮演了什么角色?
罗翔说得对:人类对正义的追求必须在规则之下。
问题是,规则本身公不公正,谁来回答?
宪法第四十条安静地躺在根本大法里,像一件从没穿过的衣裳。它保护通信自由,保护通信秘密,"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
张福如大概没读过宪法。但就算读了,又能怎样。他的儿子当年也试过相信法律。
张扣扣已经走了七年。他为他的选择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按照法律,这笔账已经清了。
但张福如还活着。一个七十多岁的农村老人,独自住在汉中的山村里,没了妻子,没了儿子,连骨灰都没要回来。他唯一的"罪行"是:他是张扣扣的父亲。
为了这个罪行,他的手机正在服一个没有期限的刑。
李宇琛的文立于尘
写于2026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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