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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获鹿县名人崔应麒“字献可”的记载,载于《隆庆五年进士登科录》:“崔应麒,贯直隶真定府获鹿县,民籍,府学生,治易经。字献可,行一,年二十八,正月十一日生。曾祖彪,祖口,父珍,教谕。具庆下,弟应鹏。娶黄氏。顺天府乡试第六十六名,会试第三百六十三名。”
崔应麒“字献可”的记载,清代《正定府志》《获鹿县志》等方志,也都可以查找到。
一、清代《正定府志》《获鹿县志》等有关“崔应麒字献可”的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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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 郑大进纂修《正定府志》卷之三十二《崔应麒传》:“崔应麒,字献可,获鹿人,隆庆五年进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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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 俞锡纲《获鹿县志》卷之十三《崔应麒传》编修张烈撰:
少司马崔公,讳应麒,字献可,获鹿人。少时,与鄗邑赵忠毅公同学恒山讲堂。隆庆五年举进士,历五台、潍县、汲县知县,有声,迁户部主事,历郎中出知济南,治行最,迁河南按察副使,辖汝、洛。饥民相聚为盗,公练兵饬备部中,独无恐。贼掠鲁山宝衣,率众往击之。贼大溃,不敢复近其境。时民饥甚,草木皆尽,从泽中争啖雁粪。公囊二升,急控御史。御史陈登云以闻,获赈活无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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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鹿县志》卷十一,《崔应麒传》,翰林院编修张烈传:“”少司马崔公,讳应麒,字献可,获鹿人,隆庆五年举进士。历五台、潍县、汲县知县,有声。迁户部主事,历郎中,出知济南,治行最,迁河南按察副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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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鹿乡土志》:“崔应麒,字献可,隆庆五年举进士。”
二、古籍没有“崔应麒字献河”的记载,历无稽考,纯属无稽之谈,空穴来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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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数例,有的是官方撰文,有的是百度百科资料,却都把崔应麒错写成了“字献河”。
石家庄市鹿泉区收藏爱好者崔巍说:“李老师,不妨再写一篇我的先人明代进士崔应麒,是字献可?还是字献河?崔应麒,本来字献可,一些人偏偏让他字献河(我估计是和古代草书书法有关,草书献可的可字,容易误被认成河字)”。
三、志史者务必严谨,必须认真、认真再认真
历史容不得讹误、虚假。正如王润山《“宋”与“宗”:失之毫厘差之千里》,2024年4月26日一文所指出的:“一则,搞文字工作必须认真、认真再认真,谨小慎微,如履薄冰。编辑辞典更是如此,具有权威性和可靠性,若有错误则会误人子弟;二则,对于历史事实,若欲还原历史真相,必须有确凿的证据,不能想当然和差不多;三则,治学必须严谨,抵制一切干扰,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和时间的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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