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陆弃
2月的德黑兰并不平静。
据新华社报道,伊朗外交部21日发表声明,宣布将欧盟成员国的海军和空军列为“恐怖组织”,以回应欧盟将伊朗伊斯兰革命卫队列入“恐怖组织名单”的决定。措辞冷峻,指向明确,一场围绕“恐怖组织”定义的政治博弈,迅速升温。
事情的起点在布鲁塞尔。19日,欧盟理事会在官网宣布,在1月29日成员国外长达成政治协议之后,正式将伊朗伊斯兰革命卫队列入欧盟“恐怖组织名单”。欧盟外交与安全政策高级代表卡娅·卡拉斯此前在社交媒体发文确认这一决定。
对欧盟而言,这是一次法律与政治层面的定性升级。将一国武装力量的一部分列为“恐怖组织”,不只是象征性的外交谴责,而是触发资产冻结、人员限制、法律责任等一系列制度性后果。革命卫队作为伊朗武装部队的重要组成,其身份并非民间武装,而是国家结构的一部分。这种定性意味着欧盟在制度层面将其与国家暴力机构切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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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朗的回应同样制度化。外交部声明指出,欧盟各国政府的决定违反《联合国宪章》的基本原则。伊朗援引2019年通过的一项法律——当年美国将革命卫队列为“恐怖组织”后,伊朗议会制定的对等措施法案——宣布将欧盟国家的海军和空军列入“恐怖组织”。法律条款写得并不模糊:凡以任何方式遵守或支持美国相关决定的国家,都将面临“对等”制裁。
这意味着,双方都在用制度语言回应对方的制度行为。
“恐怖组织”这一标签,在国际政治中并非单纯的安全术语。它既是一种法律身份,也是一种政治武器。谁被贴上标签,谁就可能在金融体系、国际合作与外交往来中被隔离。欧盟将革命卫队列入名单,是对伊朗国内权力结构的直接点名;伊朗则将欧盟成员国的海空军整体纳入指认范围,把回应抬升到国家武装力量层级。
这种对等并不对称。欧盟的名单机制有清晰的法律程序与成员国共识;伊朗的决定则更多基于本国立法框架和政治判断。双方各自强调合法性来源,却难以在同一规则体系内达成共识。标签的交换,本质上是一种政治信号的放大。
值得留意的是,这一轮升级并非孤立事件。1月29日外长政治协议达成当天,伊朗外交部与武装部队总参谋部分别发表声明谴责。1月30日,伊朗最高领袖顾问阿里·拉里贾尼公开表示,凡参与欧盟近期决定的国家,其军队将被视为“恐怖组织”。言辞与法律回应之间,仅隔一天。
在外交史中,将他国正规军队列为“恐怖组织”的案例并不多见。通常,国家之间即便存在严重冲突,也会保留对彼此武装力量的“国家行为体”认知,以维持最低限度的规则框架。一旦这种认知被否定,冲突的语义空间就会发生变化。军事摩擦不再只是国家间博弈,而可能被嵌入“反恐”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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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此举的政治考量,与近年来围绕伊朗地区政策、安全议题及核问题的争议密切相关。伊朗方面则将其视为对国家主权与武装力量合法性的挑战。双方的逻辑在各自语境中自洽,却在对方的语境中显得难以接受。
这种安全螺旋并不会立刻转化为军事对抗。更多时候,它体现在法律与外交层面:签证限制、资产冻结、航行风险评估、军事交流冻结。制度的收紧往往先于现实的冲突。标签成为边界,边界塑造行为。
从更宏观的视角看,这一事件反映出国际秩序中“名单政治”的扩张。制裁清单、恐怖组织名单、出口管制名单,已成为大国与区域组织表达立场的常规工具。它们不需要舰队出动,也能对对方施加压力。成本相对可控,政治信号却足够清晰。
问题在于,当名单成为常态化工具,外交空间会随之收缩。被列名的一方,往往在国内舆论中获得某种“被针对”的正当性;作出列名决定的一方,也需要对内部政治与价值承诺负责。双方都难以轻易退让。标签一旦贴上,撤销便意味着政治让步。
伊朗与欧盟之间并非没有合作历史。围绕伊核协议的谈判曾一度成为多边外交的样本。如今,标签互指的局面,为双方关系增加了新的变量。革命卫队的身份争议,不仅涉及安全判断,也触及对国家机构性质的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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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恐怖组织”从针对非国家行为体的概念,延伸至国家正规军队,国际政治的语汇正在发生变化。安全与主权的边界被重新描绘,法律与政治交织得更加紧密。欧盟与伊朗的这轮交锋,是这一变化的一个片段。
德黑兰与布鲁塞尔之间的距离并未缩短。名单的增加,让双方在制度层面的距离显得更为清晰。标签可以迅速发布,关系的修复却往往漫长。国际政治的语言一旦变得锋利,回到对话的语调,需要时间与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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