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十堰市瑞丰达金龙玉凤酒店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303MADL8KNW6C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张综罚决〔2026〕第2002号
违法行为类型 当事人装修改造的金龙玉凤酒店消防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
违法事实 经调查核实,当事人十堰市瑞丰达金龙玉凤酒店有限公司为十堰市瑞丰达金龙玉凤酒店(以下简称金龙玉凤酒店)装修改造项目的建设单位,金龙玉凤酒店装修改造项目建筑面积为7065平方米,属其他建设工程。2024年7月金龙玉凤酒店开始装修施工,2025年1月装修完工后开始试营业。2月6日,市资建局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8月,当事人向市资建局提交了消防验收备案资料;9月,市资建局对金龙玉凤酒店消防验收备案项目进行抽查。11月26日,公司收到市资建局出具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综合评定为不合格。
12月17日,我局到金龙玉凤酒店现场检查时酒店仍在正常营业,未停止使用。12月下旬,当事人对反馈的问题进行了整改。12月31日,当事人书面提交消防验收复验申请,目前待组织复验。
处罚依据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第三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参照《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序号3的裁量基准
处罚类别 罚款;其他-责令停止使用
处罚内容 本机关决定对当事人十堰市瑞丰达金龙玉凤酒店有限公司作出责令停止使用,并处罚款叁万元整(¥:30000元)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 3.0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00000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机关 十堰市张湾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处罚决定日期 2026/02/09
![]()
来源:信用中国(湖北十堰)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