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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很多地方严管烟花爆竹,年味淡了很多,每年都看到不少人抱怨为啥不让放烟花爆竹。各地管理也大不一样,一省之内都是撕裂的,有的一半可以放、一半禁放,有的一半不让卖允许放、另一半允许放但不让卖,显然主抓的点是不一样的;在两市、两省交界的地方,就能看到一边热火朝天的放,另一边就静悄悄。
这烟花到底能不能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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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国家政策层面,从未禁止烟花爆竹,明确全域禁止是违法的,只允许各地依法依规划定禁止燃放的区域,但实际就是另一回事了,搞全域禁止的不在少数,还有的虽然没有明说但实际按禁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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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看放烟花这事不大,实际牵扯到复杂的社会治理,想要在一刀切禁止之外找到新的办法并不容易。
支持燃放烟花的,主要是认为这是千年的传统了,大过年的,总得有些年味,这也管那也管,管得也太多了。
反对的更强烈。
先说政府层面,最关键的是空气质量考核,这几年各地特别紧张,对很多地方而言,完成空气质量考核的难度不低,春节这几天稍微放松下、放一放烟花,就很可能一年白干,一大片的人要受牵连,为了空气质量达标投入的资源、牺牲的GDP,都要打水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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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就算没有空气质量考核,比如国家说过年几天不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空气质量下降,各地也不会放开。
在明面的空气质量考核之下,还有两大考量:一是火情、人伤等安全事故;二是因噪音、空气污染等导致的投诉举报。
别看网络上一说到烟花禁放,好多人怨气冲天,也有人通过各种途径呼吁放开,但哪怕一刀切搞全域禁止,监管部门面对的压力其实不大。
最直接的就是如何维权呢?全域禁放是行政行为,但要想搞行政复议,需要相关人针对具体的行政行为,具体在《行政复议法》第11条明确了15种情形,禁放烟花这事靠不上。
要说投诉举报甚至走法院诉讼,先不说能不能行,有几个人会因为过年买不到烟花爆竹、不让燃放,就搞得这么复杂?
更别说如果真特别想放,就算在严格管控的北京,照样能买到烟花爆竹。前几天大年二十九,小镇所在小区楼下就有人偷偷摸摸地放了好几个烟花,旁边20米就是一辆警车,真放了也就放了,无非就是批评教育加罚款;至于北京远郊区放的就更随意,别说过年了,就算平日周末去远郊区过周末,民宿老板都能提供烟花。
所以,全域禁放,也不过是在网上、群里抱怨几句,线下聊天说几句没烟花都没年味了,顶多在政府留言板说几句,能推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交一份适度放开烟花爆竹管控的建议提案,那就很了不得了。
但反过来,反对烟花爆竹燃放的更多、态度更强烈,举报投诉更有法可依。
“大树乡谈”的读者年龄中位数是40岁,小时候肯定都放过、见过烟花,每年因为烟花爆竹导致的火灾、人伤数不胜数。现在城市建筑高且密,烟花的爆炸威力也大了许多,一个烟花升空不过十几米、几十米,也就是十几层的高度,站在地面看烟花挺漂亮,但对住在高层的人来说,烟花就在自己眼皮底下爆炸,还是挺吓人的。
烟花的飞行轨迹并不稳定,还有人就喜欢把窜天猴之类的平着放。小镇小时候也干过这事,当时住单位宿舍区,就跟对面楼的小伙伴互相对射,看谁能把窜天猴炸进对方阳台。现在也一样,甚至更加危险了,小镇就看到一个视频,有人在小区燃放窜天猴,直接飞进了隔壁楼高层阳台,阳台可能堆放了不少杂物,直接引燃了,过年的时候,很多人不在家,一旦救火不及时,造成的后果非常严重,这损失谁来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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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城市建筑普遍加装了保温层,保温层有不同阻燃等级,考虑到成本问题,一般使用的等级并不高,像仙女棒这种看起来挺安全的烟花,都有可能引燃,更不要说城市遍布汽车、空调外机、电线等等设施。
何况只是阻燃而非不燃,主要功能还是保温,火势大了,水都能助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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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不安全,农村其实更不安全,尤其是北方农村的冬天,天干物燥,可燃物极多,一不小心就会引燃,农村消防力量薄弱,一旦着火,很容易连片,一旦引发山火,那问题就大了。
过年农村祭祀上坟、烟花爆竹等引发明火,实在太常见了,乍看起来,硝烟滚滚、枪炮声不断,就跟战场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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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之外,因烟花爆竹受伤的就更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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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人伤还可以说碰运气,很多人碰不到,但噪音和空气污染就免不了了。根据《噪声污染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和国家标准,对居民生活区夜间噪声有明确规定,居民对超标噪声完全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要求处理。
因此,综合考虑,还是一刀切来得更干脆,压力也小,也没法说城市禁止、农村放开。
那么,真没有更好的办法吗?
其实是有的,拍脑袋就能想到。
最有效的就是划定集中燃放区,要符合空旷、远离居民区、没有易燃易爆物等基本条件,还要提前做好消防、医护等安全准备。当前政策也不允许全域禁放,所以设置集中燃放区,看起来合理合法合情,这是一件大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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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实际执行中,这看起来很简单的做法,很多地方仍然不会采用,宁可顶着老百姓骂声也要搞全域禁放,这不是滥权,而是无奈。
精细化管理难,难就难在管不过来,也不可能期待人人遵守集中燃放的规则。现在搞禁放,照样有很多人不知道从哪买到了烟花爆竹,就连北京这种有进京检查的地方,都管控不住,何况全国其他地区。
只要设置集中燃放区,就必然允许烟花爆竹买卖,手里头有烟花爆竹的人多了,一定有人懒得去集中燃放区,觉得大过年的刚喝完酒,在自家楼下放了不就行了,又不是我一个人放,大不了放了赶紧跑,就算被抓到了,还能关进看守所不成?还有人就是叛逆,越不让干啥,越要干。
就说穿越秦岭的“鳌太线”,当地明确列为禁入区,但每年照样有上万人违法穿越,死在“鳌太线”上的不在少数。
从理论上讲,划定集中燃放区非常棒,一举多得,但实际上根本行不通。就算90%的烟花爆竹在集中燃放区,剩下的10%怎么办?
这是一个很简单的算术题,假设全域禁止,本地区民众持有的烟花爆竹是1,设置了集中燃放区,数量很可能就是100,这就意味着随处乱放引发火情、人伤、举报投诉等问题,会多得多。
那能不能进一步优化呢?
当然能,小镇还能拍脑袋立马想出来至少三条:
一是采取烟花爆竹购买和燃放备案。
现在电子政务也发达了,可以要求烟花爆竹售卖时必须登记到个人,每一个购买者要有购买限额,燃放时,还要登录系统备案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燃放了多少烟花爆竹,并拍照上传。
虽然还是会有人随意乱放,私下购买也难以禁止,但把购买和燃放变得更复杂一些,就能阻拦很多随意行为,如果有人从非法途径购买或者燃放时造假,那就坐实了主观故意,后续处罚也就更容易形成证据链。
二是加大违法违规购买、燃放的惩罚力度,尤其禁止12岁以下孩子燃放。
不在指定地点购买、不在集中燃放区燃放等违法违规行为,不能只是警告教育,也别仅仅罚款500元以上、100元以下了,大过年的,这点钱罚了就当发红包了,威慑力太小。
既然有了备案制度,那么抓到违法违规燃放,就算没有造成任何损伤后果,也干脆罚款2000元;如果造成损伤后果,就可以考虑行政拘留,甚至进看守所清醒几天;倘若造成严重后果,如失火、人伤、重大财产损失等等,可以参照放火罪论处,2025年3月湖北一父女因祭祀不慎引发山火,虽主动补植复绿,但最终还是因失火罪被依法判处缓刑。
三是在备案基础上打一个补丁,要求购买燃放烟花爆竹,还需要承诺在未来一年内提供若干小时的社会公益服务。年底复查如果没有兑现公益服务承诺,可以采取一些针对性措施。
以上还可以进一步完善,小镇一个人拍脑袋,都能想出来十条以上。
但开脑洞容易,落实难,现实不是电子游戏,老百姓不是NPC。
网上很多大V、专家说得头头是道,似乎禁止就是政府不作为、乱作为,只要按他们说的就很容易解决烟花燃放问题。但这些人很可能就没管过人,没接触过具体的社会治理,更没有亲身解决过具体问题。
一个最简单的道理,任何行政决策,都需要人力去落实,该不会有人指望纯靠自觉性吧?谁敢站出来说只要允许集中燃放,全市几十万、几百万甚至上千万人,都能严格遵循?
想要落实,就得增派人手。哪怕按照常住人口的百分之一配置,一个100万人口的城市,至少需要1万值守人员,相应的后勤指挥应急又得多少人?这背后是1万个家庭没法好好过年,一个地方能够调动的应急人员是有限的,其他包括水电气暖交通等必需的公共服务,又如何保证人员充足?
就算大过年抽调上万人盯烟花爆竹燃放,可以不给加班费,纯靠行政命令和编制动员,那起码得配套经费保障吧,大过年的总给管一顿宵夜吧?这钱谁出?
人员之外,也不可能因为燃放烟花爆竹这件事就加大惩罚,这违背了近些年化解矛盾的大趋势。更何况这可是过年啊,一家人开开心心地放个烟花爆竹,就算是违法违规了,就算是存在安全隐患,就算是被邻居举报投诉了,难不成就开罚单甚至拘留?这也太影响社会团结了,很容易引发网络舆情围攻,被说某某地穷疯了。
所以,设置集中燃放区,听起来挺好,实际落实不下去,效果也很有限,还是解决不了就是有人在居民区随意燃放的问题,就是解决不了失火、人伤、噪声扰民问题,跟着几个比,空气质量倒也罢了。
烟花爆竹燃放,是老百姓的权益;但反对烟花爆竹带来的伤害、噪音、空气污染,这是不是老百姓的权益呢?
有人呼吁放开烟花爆竹,也有人反对燃放,这都是民意,听谁的不听谁的?
正因为烟花爆竹这件事极为复杂,所以能够相对精细化、禁放力度小一点的,往往是经济比较发达、人手充沛的地区,有钱有人,事就好办。
最终,对很多不具备精细化管理能力的、承压大的地方,还是得回到一刀切全域禁放,无非被抱怨几句罢了。
当然,小镇说的也不一定对,咱们可以做个调研,验证下小镇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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