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主播拒绝公司“擦边”要求后停播,竟被公司索赔10万违约金,女主播:我不当感情骗子!法院判了!
原创:朝律夕拾
“叫声老公,榜一大哥就来了!”一家传媒公司竟让旗下的已婚女主播隐瞒已婚身份,称呼粉丝为“老公”,以此换取打赏。女主播段某当场拒绝:“我堂堂正正赚钱,不是来当感情骗子的!”随后,她以停播抗议,结果竟被公司一纸诉状告上法庭,索赔10万元违约金!想靠擦边球赚钱,没门!法院的判决,给这家想走歪路的公司上了一堂法治课。一起来看看吧!(案例来源:大象新闻)
01案例回顾(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本文人物均采用化名)
河南南阳的段某家庭条件一般,眼看直播行业火热,长相不错的她也想入行,补贴家用。因为已经结婚,所以她在签约传媒公司时,特地在合同里约定坚决拒绝任何色情、暴力、违规等形式的表演。起初,直播还算顺利。但没过多久,公司领导看段某直播间人气还行,就是“礼物”太少,于是开始动起了歪脑筋。领导把段某叫到一边,要求她对外隐瞒已婚事实,在直播时用“嗲嗲”的声音称呼粉丝“哥哥们”、“老公们”。说只有这样才能刺激粉丝刷礼物,才会有“榜一大哥”一掷千金。段某听完,又气又委屈。这不就是明摆着让她搞“擦边”,出卖色相骗取打赏吗?她当即严词拒绝。见段某不肯就范,领导的脸瞬间拉了下来,直接威胁道:“你要是不配合,我就在直播行业里彻底封杀你!”段某心想,这样的工作,不做也罢!她随即提出了解约。没想到,公司竟拿出合同,指着“不得擅自解约”的条款,要求段某支付10万元违约金。段某刚入行,分文未赚,哪有钱赔?一气之下,她选择停播以示抗议。不久,法院的传票就寄到了她家。传媒公司不仅要她赔10万,连律师费都让她一并承担!那么,从法律的角度如何看待此案呢?
02案例分析
本案核心争议:公司要求主播进行“擦边”直播,主播拒绝后停播,究竟是谁违约?根据《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同时,《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擦边”直播,利用暧昧的言语和行为博取眼球,不仅严重违背了社会公德,更是国家法律和各大直播平台明令禁止的行为。
与此同时,法院认为,双方合同中明确约定段某有权拒绝违规表演。现在公司反过来强迫她必须“擦边”,否则就进行“封杀”,这已经严重违反了当初的合同约定。公司的违约行为在先,导致段某无法按照合法、合规的方式继续履行合同,合同的目的已无法实现。因此,段某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其停播行为是为对抗公司的违规要求而采取的合理措施,不构成违约。法院最终判决:驳回传媒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03深刻教训
想靠打色情擦边球的歪门邪道赚钱,不仅违背公序良俗,更可能踢到法律的铁板上。面对不合理甚至违法的要求时,要敢于说“不”。法律会保护正当的权利,不会让遵纪守法的老实人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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