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振兴龙江
![]()
![]()
提示:落实国务院振兴东北强基固边专项定向就业招生部署,设立“振兴龙江”强基固边专项定向就业招生计划(以下简称“振兴龙江计划”),包括固边计划、强农计划、兴林计划三个专项。根据各地各单位实际需求,每年从我省普通高考考生中专项招收师范、医学、农业、林业、水利相关专业学生,毕业后定向安排到边境地区教育、卫生、农业、林业、水利等系统事业单位(事业编)和北大荒集团所属农场(企业岗)、森工集团所属林场(企业岗)相应岗位工作
“振兴龙江计划”从2024年开始执行,先期拟由佳木斯大学、齐齐哈尔大学、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黑龙江科技大学、牡丹江医学院、牡丹江师范学院、齐齐哈尔医学院、黑龙江工程学院、哈尔滨金融学院、哈尔滨学院、大庆师范学院、绥化学院、黑河学院、黑龙江工业学院、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大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黑龙江林业职业技术学院、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等公办高校承担。采取先试点再扩大,逐步推广的方式进行。后期根据各地各单位人才需求变化、招生录取情况、高校培养能力等因素,适时进行综合研判,做出调整优化
“振兴龙江计划”列入我省普通高考本(专)科批次录取,实行单独代码、计划单列、平行志愿录取,录取分数不低于招生院校所在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对于原报志愿投档结束后仍未完成专项计划院校,进行征集志愿录取
“振兴龙江计划”由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实施,相关成员单位包括教育、人社、机构编制、财政四部门,项目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各边境县区、北大荒集团和森工集团可根据实际组建地区(集团)“振兴龙江计划”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统筹做好相关工作。
(一)固边计划。由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松岭区、新林区、呼中区、漠河市、呼玛县、塔河县),东宁市、穆棱市、绥芬河市、同江市、抚远市、密山市、虎林市、鸡东县、饶河县、嘉荫县、萝北县、绥滨县、黑河市爱辉区、逊克县、孙吴县等边境地区根据本地所属教育、卫生、农业、林业、水利事业单位的人员结构、编制及岗位空缺情况征集岗位和专业需求计划,由各地“振兴龙江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汇总后,以县(市、区)人民政府名义报送省教育厅。省教育厅综合考虑高校培养能力、毕业生履约率、招生考试等因素,统筹核定固边计划年度招生规模和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指导相关高校做好专项学生录取和培养工作。学生入学报到后1个月内,学校将录取报到人员名单分别反馈省教育厅和各县(市、区)“振兴龙江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学生在校期间先由个人正常缴纳各种费用,其中,每年学费由签约县(市、区)直接进行补助;住宿费由培养高校进行补助。学生毕业后(须取得毕业证书)在各县(市、区)“振兴龙江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统筹下,协调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用人单位与毕业生根据定向岗位办理录用手续,落实事业编制及相关待遇。
(二)强农计划。由北大荒集团根据基层农场人员队伍实际结构、产业发展需求及急需岗位情况征集岗位需求计划,由集团“振兴龙江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汇总后,以集团名义汇总报送省教育厅。省教育厅综合考虑高校培养能力、毕业生履约率、招生考试等因素,统筹核定强农计划年度招生规模和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指导相关高校做好专项学生录取和培养工作。学生入学报到后1个月内,学校将录取报到人员名单反馈北大荒集团“振兴龙江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学生在校期间先由个人正常缴纳各种费用,其中,每年学费由北大荒集团直接进行补助;住宿费由培养高校进行补助。学生毕业后(须取得毕业证书)由北大荒集团负责组织毕业生按照集团人事管理相关制度,为毕业生落实具体工作单位(企业岗),并签订劳动合同,约定服务年限。
(三)兴林计划。由森工集团根据集团基层林业局人员队伍实际结构、产业发展需求及急需岗位情况征集岗位,由集团“振兴龙江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汇总后,以集团名义报送省教育厅。省教育厅综合考虑高校培养能力、毕业生履约率、招生考试等因素,统筹核定兴林计划年度招生规模和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指导相关高校做好专项学生录取和培养工作。学生入学报到后1个月内,学校将录取报到人员名单反馈森工集团“振兴龙江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学生在校期间,先由个人正常缴纳各种费用,其中,每年学费由森工集团直接进行补助;住宿费由培养高校进行补助。学生毕业后(须取得毕业证书)由森工集团负责组织毕业生按照集团人事管理相关制度,为毕业生落实具体工作单位(企业岗),并签订劳动合同,约定服务年限。
固边计划项目学生在校就读期间所需经费(指学费和住宿费)由签约市县(负责学费)和培养高校(负责住宿费)予以补助,省教育厅将根据学生培养工作开展情况,统筹现有高等教育专项资金对培养高校予以绩效奖补。强农计划、兴林计划学生在校就读期间所需经费(指学费和住宿费)由北大荒集团、森工集团(负责学费)和培养高校(负责住宿费)予以补助,省教育厅将根据学生培养工作开展情况,统筹现有高等教育专项资金对培养高校予以绩效奖补
“振兴龙江计划”学生实行服务期制度。学生入学时须与录取培养学校、定向就业单位主管部门签订“三方协议书”,约定毕业时(须取得毕业证书)定向回到报考签约服务县区(集团)工作,并承诺工作满6年。
学生在校期间出现触犯法律、违反校规校纪被开除学籍或未达到毕业要求,没有取得毕业证书等无法履约情形的,应按协议约定退还全部补助费用,由培养高校收取并按资金补助来源单位分别退还相应县区财政或集团财务。学生在本、专科就读期间不得转专业,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不享受优秀本、专科生推免政策。
培养高校负责“振兴龙江计划”学生离校前违约管理,学生在本、专科就读期间选择违约只能退学。学生毕业时违约须一次性退还其在校就读期间所享受的全部学费、住宿费补助费用,并缴纳该费用100%的违约金,相关情况计入个人诚信档案。学生毕业后,发生未按协议定向回到报考签约服务地(集团)工作或工作后未达到服务期限要求等情形的,须按协议约定退还全部补助费用,并缴纳该费用100%的违约金,由服务单位收取并按资金补助来源单位分别退还相应县区财政或集团财务。
固边计划毕业学生,协议服务期内可在本地区同层级单位间流动,不得通过考试(遴选)、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本地区。强农计划、兴林计划毕业生,协议服务期内可在集团内部流动。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