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乐购新春·礼遇莲城”
餐饮、家政消费券
将于2月10日10时开始发放。
使用期限为
2月10日10:00—
2月23日24:00。
发放平台为云闪付APP。
(许昌商务微信公众号)
一、使用范围许昌市指定餐饮、家政类参与企业。
二、发放方式消费券通过云闪付APP支付平台发放。
三、消费券发放形式
消费券通过云闪付APP以电子消费券形式发放。消费者在活动时间内登录发放平台APP,通过位置信息校验确定在许昌市内,即可在消费券活动专区进行领取,先到先得,领完为止。每人每期可领取1张消费券。消费券在有效期内进行核销,领取后7日内有效(含当日),最晚核销使用时间不晚于2026年2月23日23:59:59,过期未核销的消费券将回收。
四、消费券申领渠道
“云闪付”APP首页“政府消费券”专区。
五、消费券使用规则
1.消费券仅限在许昌市的餐饮、家政类支持受理云闪付APP的指定线下实体商家使用,详见消费券专区内参与商户名单。
2.消费券具体使用事项:
餐饮消费券:
20元立减消费券:在参与活动商户中消费单笔满100元及以上可使用。50元立减消费券:在参与活动商户中消费单笔满200元及以上可使用。
家政消费券:
50元立减消费券:在参与活动商户中消费单笔满100元及以上可使用。100元立减消费券:在参与活动商户中消费单笔满200元及以上可使用。消费者在活动商家使用消费券时,符合满减标准的自动核销。领券成功后在适用商家通过云闪付APP被扫(出示“付款码”)支付即可核销。
六、特别提醒
(一)参与活动商户需接受商务、市场监管、公安和审计部门关于消费真实性审查、抽查,提供后台流水数据和店内视频监控等资料。
(二)在河南省金秋、新春、乐购河南消费券等省、市消费券发放活动期间存在违规记录的商户无法参加本次活动。
(三)活动期间,参与活动的商户如存在不遵守活动规则,或者假冒伪劣、以次充好、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虚假宣传、虚假交易、刷单套现、虚假注册商户、买卖消费券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将取消该商户参与本次消费券活动资格,相关部门将予以查处,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且后续不得参与类似政府促消费补贴活动。
特别提醒:采用非法手段抢消费券、倒买倒卖消费券均属违规违法行为,请依规合法领券用券。
编辑/郭彩霞
责编/李晓宇
终审/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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