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5年度十大案件”公布,全国首例确认“试管婴儿”享有工亡抚恤金案入选。该案判决不仅妥善解决了科技进步带来的新型法律争议,更以司法智慧填补了法律适用空白,为类案审理提供了重要参考,彰显了司法裁判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的制度价值与人文关怀。
2019年12月12日,家住淮安的29岁男子陈海亮发生工伤,不幸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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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他和妻子正在医院做试管婴儿,已经冷冻了胚胎,按照约定,三天后就是做胚胎移植手术的日子。悲痛过后,妻子决定继续做胚胎移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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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出生后,妻子递交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申请,遭到社保中心拒绝。妻子代表孩子起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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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最后认定,孩子属于工亡职工陈海亮的“供养亲属”,判决社保中心按月支付孩子1000多元的“供养亲属抚恤金”至其18周岁时止。“虽然他不属于传统的‘遗腹子’概念,但是不可否认的是他和工亡职工是生物学上的父子关系,他属于工亡职工生前需要供养的亲属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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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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