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日喀则市江孜县公安局查处一起暴力袭击人民警察案件,犯罪嫌疑人米某因涉嫌袭警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案情回顾
2月5日1时许
江孜县公安局民警在依法处置一起
打架斗殴案件时
米某等人醉酒后拒不配合调查
反而使用暴力手段袭击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
造成警务人员受伤
其行为气焰嚣张、情节严重
社会影响极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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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发生后,公安局立即组织民警展开侦办工作。经查,犯罪嫌疑人米某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涉嫌袭警罪。目前,公安机关已对犯罪嫌疑人米某进行刑事拘留,其他违法人员正在接受调查,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厉制裁。
配合执法是义务 袭警辱警是犯罪
“袭警罪”已正式独立成罪,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必将负刑事责任!请理性平和对待警务人员执法,切勿因一时冲动,让“违法行为”升级为“刑事犯罪”。
来源:江孜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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