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91岁老太,把毕生攒下的900多万养老钱,全转给了亲儿子保管。没曾想,钱转出去没几年,她却一纸诉状,把儿子和过世儿媳的姐姐告上了法院,要求全额还钱。
这事要从2018年说起。今年91岁的吕老太,年纪大了行动不便,自己管不好手里的钱。看着身边只有一个儿子吕某,她索性放心地把钱交了出去。
这笔900多万的钱,可不是小数目,里面还包括她卖掉北京一套房子的全款,是她一辈子的心血。从2018年到2021年这三年里,吕老太一笔一笔,陆续把所有钱都转到了儿子吕某的银行账户,只盼着儿子能帮她好好保管,等自己需要的时候能拿出来。
吕某当时已经结婚,妻子是乔某乙。拿到母亲转来的钱后,夫妻俩没闲着,把这笔钱全用在了家里——还夫妻共同房子的贷款、付日常开销,就连房子装修的钱,也从这里面出了。
原本一家人相安无事,可意外还是来了。2022年7月,吕老太的儿媳乔某乙突然因病去世。临走前,乔某乙立下了遗嘱,把自己名下房子50%的产权、还有300多万的银行存款,都留给了自己的姐姐乔某甲,剩下的财产才归丈夫吕某。
变故发生两年后,也就是2024年,吕老太偶然间发现,自己交给儿子保管的900多万,居然已经被花得差不多了,全被挪作他用。
这下吕老太急了,她认为,自己当初把钱转给儿子,根本不是送给他,而是借给儿子的。于是,她以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为由,把亲儿子吕某、还有儿媳的姐姐乔某甲,一起告上了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法庭上,吕老太的诉求很明确:要求儿子吕某全额归还这900多万,乔某甲既然继承了儿媳乔某乙的遗产,就得分担责任,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可乔某甲却觉得自己很冤枉,她当庭抗辩,说吕老太转给吕某的这笔钱,是对吕某的赠与,跟自己没关系,自己继承妹妹的遗产,凭什么要替别人还钱,根本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双方各执一词,争论不休。福田法院经过详细审理,最终给出了明确认定和判决。
法院表示,吕老太说这笔钱是借款,但拿不出任何借据,也没有证据证明当初双方有借钱的约定,所以不能认定是借款关系。
而乔某甲说的赠与,也站不住脚。吕老太和儿子吕某都否认当初是赠与,况且这900多万是老太的养老钱,还是毕生积蓄,要是随便推定是赠与,对老人太不公平,不符合情理。
结合吕老太年事已高、行动不便的实际情况,还有母子间的关系,以及这笔钱最终的用途,法院认定,双方当初其实是委托保管的关系——吕老太委托儿子保管钱,儿子也接受了委托。
另外,这笔钱被吕某和乔某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能因为乔某乙去世,就免除相关的清偿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吕某全额归还母亲吕老太900余万元;乔某甲在继承乔某乙遗产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清偿责任。
来源:第一现场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