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不仅不道歉,还嘲笑我,说我不看路,活该撞上(玻璃门)。”近日,柳州市民邓先生反映,他到联华超市文源华都店购物时,超市入口平时挂有透明的塑料垂帘。当天他进超市时,却一头撞到了玻璃门上,导致鼻子受伤,至此他才发现当时超市入口的玻璃门关上了。他忍着疼痛将情况告知超市工作人员,在购买了一个面包后便离开超市,但未走远就听到超市工作人员在背后说他“不看路,活该撞上”。次日,他到柳州贰运白沙医院进行检查,初步诊断为鼻骨骨折、前额挫伤和颈部肌腱损伤,检查治疗共花费720多元。几天后,邓先生出差回来找到超市,希望超市向他道歉并承担检查治疗费,岂料超市不仅未向他道歉,也未答应他的赔偿要求,而是说要先将情况向公司汇报再说。他再次提出,希望超市在赔偿检查治疗费的基础上,再额外增加7天每天30元的营养费,总赔偿费用为931.4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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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先生说,他于1月20日提出诉求,可超市1月26日才给他答复,并在答复中称,公司法务看了当时的视频监控,认为不应由公司承担全部责任,只愿承担50%的费用,即465.72元。对此,邓先生并不满意。邓先生还说,其间他到超市查看过,发现超市仍未在玻璃门上张贴防撞标识。记者通过电话联系到该店店长安女士。安女士表示,当时关上玻璃门,是因为晚上10点半是超市营业结束的时间。超市已经闭店了,邓先生进店撞上玻璃门,自身也有责任。在要求超市负全责的诉求得不到满足的情况下,邓先生还到超市门口举牌表达诉求,并提出“来一天就要多赔100元误工费”,对这种要求,超市肯定不能答应。安女士称,目前他们已让邓先生走法律程序,到时法院怎么判他们就怎么赔。(柳州晚报)
编辑:李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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