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财产权益的一种综合性权利。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
网友咨询:
有限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如何通知其他股东?
程腾律师解答:
1、通知的形式必须为书面形式。股权转让必须通过书面形式进行通知,以确保所有相关股东方都能明确了解转让的具体内容和条件。
2、书面通知的内容。转让股东应当将股权转让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受让人的姓名或名称,转让股权的类型,数量,价格,支付方式及期限等告知其他股东。
3、公司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与发展需求,在公司章程中对股权转让通知的方式、其他股东的同意比例、优先购买权的行使等事项作出更为个性化的规定。因此,股东在转让股权前,务必仔细查阅公司章程,确保自身的转让行为与通知程序完全符合公司章程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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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腾律师补充:
股东转让股权的,应当书面通知公司,请求变更股东名册;需要办理变更登记的,并请求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拒绝或者在合理期限内不予答复的,转让人、受让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股权转让的,受让人自记载于股东名册时起可以向公司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依照规定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及时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八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应当将股权转让的数量、价格、支付方式和期限等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程腾律师
江苏王牌(常州)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专注于民商事诉讼和仲裁法律服务,擅长公司商事、劳动争议、合同纠纷、工伤赔偿、婚姻家事等涉民商事纠纷的处理。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办案理念服务每一位委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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