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荔枝新闻)
转自:荔枝新闻
江苏是农业大省,也是农产品消费大省,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重大、意义深远。2月6日,江苏省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
![]()
《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共8章64条,包括构建协同高效的共治体系、强化农产品产地源头管控等六方面内容。条例突出社会共治,全链条监管,突出问题导向,破解实践难题,同时又突出江苏特色,服务农业高质量发展,将于今年5月正式实施。
具体来看,在构建协同高效的共治体系方面,条例提出“源头治理、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的工作要求,明确了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督管理责任等,推动形成共治合力;在强化农产品产地源头管控方面,条例提出,落实农产品产地安全监测制度,明确农产品产地保护措施等。
值得关注的是,农业投入品是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关键因素,农药、兽药、饲料等使用不当,是造成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重要原因。为此,条例在规范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使用方面,给出了可行方案。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委员童春纲介绍,条例专设第三章,针对农业投入品监管面临的突出问题,明确农业农村部门应当健全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制度,推广科学使用技术,建立健全农药、兽药追溯管理机制;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如实记录经营信息,建立相关台账并按照规定期限保存等。
![]()
在加强农产品生产过程监管方面,条例对推进标准化生产、加强生产技术指导和服务、健全生产管理制度等做出具体规定,尤其是结合我省实际,采用列举方式明确规定农产品生产中的十类禁止性行为。禁止性行为包括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农业投入品、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使用有毒有害物质捕捞捕猎、对畜禽产品注水等。
在农产品销售活动监管方面,条例对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细化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等作出了具体规定,还对追溯标识、承诺达标合格证、电子标签的推广使用作出引导性规定。其中,为解决承诺达标合格证覆盖面不够、乱开冒用等不规范问题,《条例》将承诺达标合格证作为立法重点,在11个条款中提出明确要求,融入了江苏特色。比如,条例要求,在农贸市场、批发市场等集中交易市场,必须落实查验要求,大力支持家庭农场、小农户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等。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何益军介绍,承诺达标合格证是生产者的“承诺书”、收购者的“责任状”、消费者的“放心卡”。自2019年我省积极试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以来,每年通过省农产品质量追溯平台开具电子承诺达标合格证超过1亿张次。目前,全省已建设承诺达标合格证服务站点1700余个,各地通过省农产品质量追溯平台推行电子承诺达标合格证,推动承诺达标合格证和追溯标识“证码合一”,在方便小农户开证的同时,也方便消费者查询信息。同时,《条例》鼓励在销售场所“亮证”,鼓励食品生产企业、餐饮服务单位和集中用餐单位购买具有追溯标识的农产品,保障老百姓明明白白消费。
此外,在健全监督管理机制方面,条例明确,针对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多、环节多、监管难的特点,要建立健全种植、养殖、收购、储存等环节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督管理协作机制,对各部门的相关职责作了细化规定。同时,条例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检测体系建设、突发事件应对、责任约谈、跨区域协作、投诉举报等也作了具体规定。
记者 | 江苏广电总台荔枝新闻中心
孙西娇
编辑 | 江苏广电总台荔枝新闻中心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