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立案后,不少人以为等着收传票就行,其实这段时间的庭前准备才是决定胜负的关键。从收到法院立案通知书那一刻起,一场看不见的证据攻防战已经打响,每一步都得走得扎实。
首先要查立案通知书上的信息。看看有没有承办法官的名字和联系方式,如果没有,别急着等——可以打法院立案厅电话询问,或者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凭身份证和涉案法院信息就能查到。联系上承办人后,还要找本案书记员确认一件事:法院有没有在5日内把你的起诉状副本和证据材料寄给被告?根据行政诉讼法第67条规定,被告收到这些材料后,得在15日内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规范性文件,还有答辩状。这一步是保障后续流程的基础,可不能大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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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要主动向书记员要被告的证据和答辩状。这是摸清对方底牌的唯一机会,拿到后千万别急着写反驳意见,先做质证——质证不是随便看看,得从四个维度严格把关:这份证据是不是伪造或被篡改(真实性)?取证过程有没有超越职权、程序违法(合法性)?跟案件有没有实质关系(关联性)?能不能真正支撑对方的证明目的?很多行政机关堆了一大摞材料,看似充分,可仔细分析下来,根本证明不了他们想讲的事。还有个容易被忽略的硬性规则要记牢:被告提交的证据必须是在作出行政行为之前就形成的,如果是之后补的,哪怕再真实也是无效证据,法院不会采信,这可是推翻对方证据的关键突破口。
等摸透对方的核心观点,再准备你的代理意见或辩论提纲。针对那些对你不利的说法,要逐条拆解、逐点反驳,不能泛泛而谈——得结合事实和法律,指出对方的逻辑漏洞、证据缺陷或者适用法律错误。还要把你主张依据的法律条文、司法解释,甚至最高人民法院的类似指导性案例整理好,虽然行政诉讼讲究被告举证,但权威判例能大大增强法官对你的内心确信。
另外还有几个实用技巧。可以根据承办法官的名字,在案例检索系统里查他过往的裁判案例,了解他的判决倾向,这样准备诉讼策略时能更有针对性。如果要申请证人出庭,或者让法院依职权调取证据,一定要提前20日提出,给各方留足准备时间。到了开庭前三天,记得再联系书记员确认两件事:有没有延期开庭?对方的代理律师和出庭人员是谁?要是能查到对方律师的过往案例,也能提前做到心中有数。
开庭当天的庭前程序也得有数。审判长会先核对双方当事人的到庭情况和身份,交待诉讼权利义务,问有没有申请回避的请求,有没有证人参加。这些程序虽然简单,可提前了解能让你更从容——毕竟行政诉讼的被告是行政机关,庭审流程和民事诉讼有点不一样,但前期准备做足了,才能在法庭上稳稳接住对方的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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