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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房网讯 绿城中国的股权结构属于典型的制衡型股权结构,其第一大股东为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交集团),持股比例为28.94%,未达到绝对控股水平(即50%以上),同时公司还存在其他重要股东,符合“拥有较大的相对控股股东,且其他大股东持股比例在10%~50%之间”的制衡型特征。
在该结构下,中交集团作为央企大股东,为绿城提供了强有力的信用背书。得益于此,绿城在2024年的平均融资成本降至3.9%,显著低于行业平均水平。与此同时,绿城保留了市场化运作机制,在产品创新、决策效率和人才激励方面保持灵活性与活力。这种“央企+市场化”的混合所有制模式,构成了绿城的核心竞争优势之一。
为进一步强化治理效能,2025年3月,中交集团党委常委刘成云出任绿城董事会主席,并明确提出“以市场化手段给予最大支持”,预示着这一混合优势将在未来进一步深化。
从行业整体趋势看,制衡型股权结构正成为主流。截至2024年,在49家典型房企中,有32家(占比65.3%)采用制衡型结构,较上年提升约8.9个百分点,而集中型结构占比则相应下降。绿城中国与万科、龙湖集团、保利发展等企业一同被列为制衡型股权结构的代表房企。
这种股权安排既有利于形成大股东之间的权力制衡,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又能通过共享控制权促进企业价值内部化;但同时也可能因多方意见协调而增加决策成本。然而,绿城通过明确的战略定位和高效的执行体系,有效平衡了这一潜在挑战,实现了稳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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