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人咨询,说自己曾到过性交易场所嫖娼,之后接到自称“室长(실장)”或“老板”的短信,称警方已突查并掌握账簿资料,只要支付一笔钱就可以替其删除记录,否则就会把信息移交警方处理。当事人回想起店里确实装有摄像头,自己也在吧台用身份证实名登记过,因此十分恐慌,担心真的会被立案调查。类似情形近年来非常常见,本质上是利用当事人心理弱点实施的敲诈型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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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办案实务来看,如果真的发生警方扫黄行动,第一时间会扣押账簿、监控设备以及店方人员的手机和通讯记录,这些证据全部由侦查机关统一保管。所谓的“室长”根本不可能私下联系顾客收钱换取删除资料,这在程序上也完全不成立。相反,事后联系顾客索钱的行为,本身就可能构成证据灭失或另行犯罪。因此,这类“给钱就能抹掉记录”的说法,几乎可以判断为典型的敲诈或电信诈骗模式,当事人选择拒绝汇款并拉黑对方,才是正确且理性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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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提醒的是,即便对方是诈骗分子,并不意味着完全不存在法律风险。如果确实存在到店消费、预约记录或监控画面等客观痕迹,在其他案件牵连调查或集中清查中,被传唤接受调查的可能性并不能百分之百排除。实践中,性交易案件往往是通过账簿、通话记录和短信内容逐步锁定对象。因此,当事人既不必过度恐慌,也不能抱有侥幸心理,应当清楚区分“诈骗威胁”和“真实执法”之间的界限,避免因一时慌乱而自行陷入更大的风险。
如果未来真的接到警方正式通知要求配合调查,处理策略尤为关键。对于初犯而言,在证据客观存在的情况下,强行否认往往更加不利,反而容易被认定态度不佳。相对稳妥的方式,是如实说明经过,表达悔意,并配合调查。实务中,性交易初犯若无前科,且没有其他违法情节,检方有可能结合悔罪态度和再犯风险,作出以教育为目的的不起诉处理(불기소),例如附条件不起诉(기소유예)或接受再犯防止教育。这对于当事人来说,意味着不留下刑事前科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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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阶段最重要的应对原则只有两点:第一,不要向任何自称“内部人员”的人转账,不要继续联系对方;第二,保留好所有收到的短信、通话记录和聊天截图,以备必要时作为被敲诈的证据。同时,不要自行编造解释或随意向他人扩散相关情况,更不要试图通过“花钱摆平”解决问题。很多当事人真正出事,并非因为原本行为本身,而是因为在恐惧中做出了错误选择,反而留下新的违法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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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律师角度看,这类案件的核心不在于立刻回应所谓的“索钱人”,而在于为可能出现的正式调查做好准备。一旦收到警方或检察机关的通知,应尽在调查阶段规范陈述方式,准备悔过材料与生活情况说明,争取最有利的法律结果。记住,真正的执法不会通过私人索款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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