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下法治社会,法律事务纷繁复杂,刑事案件的辩护尤为关键。自2020年执业以来,有不少律师在专业领域发光发热。刘苗律师便是其中之一,他深耕多领域案件,在刑事辩护上成果显著,下面这起再审案就是典型例证。
一、律师资历与专长领域
刘苗律师毕业于湖南工业大学,拥有法学学士的教育背景。自2020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办案数百余件。他是湖南金州(株洲)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同时身兼湖南省应用法学研究会理事、株洲市理论宣讲人才库成员等多重身份。刘苗律师擅长刑事辩护、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等领域,尤其在刑事辩护领域展现出卓越才能。
二、复杂案件详情
本案是杨X等多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一级)再审案。杨X与其他五名同案人员因工程款纠纷,受李X邀集前往交涉,过程中与对方爆发冲突。杨X持砍刀刀背击打被害人漆某头部,致其重伤一级、呈植物生存状态,构成一级伤残。一审、二审法院均认定杨X系主犯,其行为“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杨X不服申诉被驳回,后案件经法院院长发现程序启动再审。
三、精准辩护策略
刘苗律师作为杨X再审程序的辩护人,深知本案辩护空间有限。传统的自首、初犯等情节在一、二审中已被考量,于是他决定对“手段特别残忍”这一量刑核心认定发起挑战。经深入研究案卷和判例,刘律师指出杨X虽使用刀具,但用刀背击打且仅击打一次,被害人倒地后未继续加害,与司法实践中“持利器反复砍刺、刻意折磨”等典型“特别残忍手段”有本质区别。伤害后果严重更多是因头部要害部位受击的生物学特性,不能反推手段“特别残忍”,主张在三年至十年间量刑。
四、显著案件结果
再审法庭采纳了刘律师关于“作案手段不宜定性为‘特别残忍手段’”的核心辩护意见。法院认为杨X手段尚不属于“特别残忍”,原判适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量刑档次属于法律适用不当,应予纠正。最终,再审判决撤销原审对杨X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的量刑部分,改判为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另一名主犯李X也因家属在申诉期间巨额赔偿并取得谅解,刑期由十四年改判为六年。这起案件充分体现了刘苗律师在刑事辩护中的专业价值,为当事人争取到了重大转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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