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费已申报个税,还需额外索要发票吗?
拆分劳务金额避开发票,真的能规避税务风险吗?
这些社会组织财务人员和负责人高频追问的实操难题,今天有了答案!北京知诚社会组织众扶发展促进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任宏艳——深耕社会组织领域十余年的5A级社会组织负责人、行业资深专家,带着满满的实操干货,用通俗语言拆解税务政策,帮大家把“劳务费个税与发票”的核心逻辑讲透讲实,远离税务风险↓
“请关注微信视频号:会言秘语”
核心原则
个税申报与发票是两个独立义务
•申报个税是履行《个人所得税法》的代扣代缴义务。
•取得发票是满足《企业所得税法》对税前扣除凭证的要求。
•二者不可相互替代,即申报个税≠可不开发票。
代扣代缴个税是社会组织的法定责任,而是否需要发票,则要依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的相关要求来判断。对于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劳务支出必须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而针对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小额经营的个人,分两种情况处理:单次劳务报酬≤500元的,凭载明个人姓名、身份证号、支出项目等信息的收款凭证+内部付款凭证即可税前扣除;单次劳务报酬>500元的,必须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仅申报个税无合规发票的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特别提醒
严禁通过拆分劳务金额至500元以下的方式违规避开发票,这类操作存在税务风险!
每一期分享都聚焦行业核心痛点,每一个知识点都源于实操积累。无论是刚接触社会组织财务工作的新人,还是需要规范税务流程的资深从业者,都能从这份干货中找到解决方案,在合规路上少走弯路、高效成长。
知诚社会组织众扶平台始终秉持“众扶平台众人扶,众扶平台扶众人”的理念,任何实操疑问、政策困惑都欢迎在平台“问题专栏”踊跃留言提问!欢迎关注“知诚社会组织众扶平台”微信公众号及“会言秘语”视频号,不错过每一期有温度、有干货的专业分享!您关心的问题,说不定就是下期专业分享的核心主题哦,快来留下您的困惑,解锁专属干货吧~
关于知诚会
北京知诚社会组织众扶发展促进会作为5A级社会组织,自2015年成立以来,始终秉承“知微知彰,诚至金开”的办会理念,致力于推动社会组织规范化、职业化、社会化、数智化建设。
▶政策研究与建言献策:深度参与政策制定过程,累计报送调研报告358篇,被省部级以上部门采纳176篇。
▶ 规范化指导:出版6本实务著作,编制27种知识手册,发布69个团体标准。
▶专业能力建设:研发16个方面、124个主题的精品课程,线上线下培训覆盖超400万人次。
▶数字化赋能:推出21种智能化工具,助力上千家社会组织成功转型。
▶公益项目策划:实施11个品牌慈善项目,募集款物6500万元,受益超20万人次。
加入我们,开启合规发展与数智赋能新篇章!
无论您是寻求个人突破的专业人士,还是旨在提升组织效能的机构负责人,我们为您量身打造的会员服务体系,都是您最值得信赖的成长伙伴。
机遇就在眼前!立即选择适合您的会员身份,融入我们这个致力于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精英社群,共筑未来!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