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在2026年2月6日发布的公告,张家口华凌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魏志民和时凤霞收到了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该决定是由于张家口华凌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在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中存在问题,具体为因采矿权许可证到期未能办理延续,导致部分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出现减值迹象,但公司未进行减值测试,违反了相关会计准则及监管规定。
河北证监局指出,魏志民作为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以及时凤霞作为时任财务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的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监管措施要求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在收到决定书后2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并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与内部控制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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