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报,小洛熙事件被定责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方担主责,主刀医生被吊销执业证书,医院院长被免职,现在公安机关还立案侦查了!大家好,我是周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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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纳闷:都已经行政处罚了,为啥还要刑事追责?小洛熙的父母该怎么维权?
小洛熙因心脏问题住进宁波妇儿医院,手术后当天就因心力衰竭离世。经权威专家鉴定,医院术前误诊、手术操作失误导致二次修补、术后监护不到位,这些过失和孩子死亡直接相关,最终定了最严重的一级甲等医疗事故。目前涉事医生被吊销执照,医院被罚款,主刀医生还被公安立案,家属也提起了民事诉讼。
先解答核心疑问,行政处罚和刑事追责不冲突,行政处罚是卫生部门的职业惩戒,管的是违规执业;刑事追责是司法机关的犯罪追究,管的是是否触犯刑法。
根据《刑法》,医疗事故罪的关键是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患者死亡或重伤。之前2013年山东“未做皮试注射头孢致死”案例也是,毕某、李某最终既被吊销执业证书,因医疗事故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小洛熙案中,主刀医生的多项过失已符合严重不负责任,再加上死亡后果,公安立案完全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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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看家属的维权路径,其实已经很清晰,还有判例可参考。首先是民事诉讼。之前河南 9 岁女童术后成植物人案中,法院认定医院全责,赔偿患者200多万。本案中,小洛熙家属已经起诉,现在有了权威鉴定结论这一关键证据,根据《民法典》,完全可以主张赔偿。法院通常会按责任比例判决,家属需要整理好费用单据、沟通记录等证据,配合审理就行。
其次是刑事方面,家属可以跟进公安侦查进展,也能委托律师提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就像刚刚说的山东头孢案,家属通过这种方式,既让涉事医生被判了刑,也拿到了32万的赔偿。要注意的是,刑事定罪标准比医疗事故鉴定更严,需要达到严重违反诊疗规范或漠视患者生命安全的程度。简单说,行政处罚是砸饭碗,刑事追责是担刑责,民事赔偿是补损失,三者并行不悖。小洛熙案的处理,正是法治维权的典型:鉴定定责、行政惩戒、刑事追责、民事索赔一步步推进。
我是周兆成,做一名专业且有温度的律师,我们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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