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改前,天津、上海这两个直辖市在沿海边防管理和出入境监管方面是各自拥有一套机构在负责承担的,即由执行人民警察编制、隶属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领导管理的天津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上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具体负责两市对外开放口岸相关出入境人员及其行李物品、交通运输工具及其载运货物的边防检查,口岸限定区域的警戒管理,外国人临时入境许可的审核签发等职责;而由执行现役体制、隶属公安部边防管理局领导管理的天津市公安边防总队(也称武警天津边防总队)、上海市公安边防总队(也称武警上海边防总队)全权负责本市沿海区域的边防管理、反偷渡反走私、沿海渔船民管理和治安管理等相关工作。
也就是说,军改前的天津、上海公安边防总队没有下辖任何的现役边检站。相比之下,军改前,我国绝大多数的省份都是执行“边防管理和出入境监管”一体化管理体制,即边检站是隶属相应的公安边防总队领导管理;甚至在出入境边防管理压力小的内陆省份,公安边防总队直接就是实行“总队、边检站合一”建制(比如重庆市公安边防总队、四川省公安边防总队、宁夏公安边防总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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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导致天津、上海两市沿海边防管理、出入境监管分开实施的原因是,早在1998年7月1日,根据《国务院关于北京等九城市实行边防检查职业化改革试点方案的批复》(国函〔1997〕76号),北京、上海、天津、海口、深圳、珠海、厦门、汕头、广州的边防检查工作实施职业化改革,即由现役制改为职业制,分别组建设立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并归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垂直领导,所属工作人员执行人民警察编制、身着人民警察服装。如此一来,天津、上海公安边防总队就不再下辖现役边检站了,但仍保留相应的公安边防支队和其他直属力量负责沿海边防和治安管理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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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此前的公安边防部队转制改革中,具体时间是2018年(也就是军改攻坚收尾之年),根据中央印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公安边防部队不再列武警部队序列,全部退出现役转到地方,成建制划归公安机关,并结合新组建国家移民管理局进行适当调整整合,现役编制全部转为人民警察编制。不过,需要说明的是,并不是所有的公安边防总队都是转隶国家移民管理局,也有少数几个公安边防总队是整建制移交属地公安部门进行改编调整,最直接的例子便是天津市公安边防总队、上海市公安边防总队。接下来,小圣就为大家展开介绍一下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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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介绍一下天津市公安边防总队(武警天津边防总队)的转隶改编情况:2018年底,天津市公安边防总队成建制转隶天津市公安局,改编调整为天津市公安局沿海安全保卫总队(下辖相应的支队、派出所),主要负责维护天津市沿海地区社会治安秩序工作,具体包括维护全市沿海地区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对河口、码头、停泊点等重点区域实施治安防控;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和治安保卫工作;依法管理户籍和居民身份证、实有人口、流动人口、出海船舶及人员的有关事务,开展社区警务工作;以及指导和监督所辖区域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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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介绍一下上海市公安边防总队(武警上海边防总队)的转隶改编情况:同样是在2018年底,上海市公安边防总队成建制转隶上海市公安局,改编调整为上海市公安局边防总队。到了2020年5月,原上海市公安局边防总队、原上海市公安局港航公安局合并组建为上海市公安局边防和港航公安分局,并于当月19日正式揭牌成立,从而实现了上海公安机关对本市水域、码头、港口、沿海地区等区域的水、船、岸一体化管理,必将有助于更好地服务支持上海航运中心建设和水域平安建设。其中,上海市公安局港航公安局是于2019年由原上海港公安局、原上海市公安局水上公安局和原上海海事公安局合并组建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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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官方公开的资料显示,上海市公安局边防和港航公安分局主要承担上海行政区域内海(岛屿)岸线以内沿海地区、黄浦江、苏州河、长江沿岸部分水域及码头港口的治安、刑侦、交通、巡逻、消防、警卫、实有人口管理以及小洋山岛进出岛人员、车辆查控等工作,致力于保护国家水运交通基础设施安全、防范和打击上海沿海地区水路违法运输、维护水运交通治安秩序、保障港航运输安全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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