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钱本是图个舒坦,谁能想到最后买回来一身恶心和惊吓?”这事儿发生在陕西安康的刘先生一家身上,简直让人听着都来气。
大过年的,一家人高高兴兴去西安城北的“溪海岸”汤泉洗浴,想着那是享受一下生活,结果碰上了一档子“晦气”事。这不禁让人想问:现在去洗个澡,还得自带“保镖”才行吗?
咱们把时间拨回到1月31日晚上。刘先生带着老婆孩子,一家人那是兴致勃勃地来到了西安明光路72号的这家“溪海岸”汤泉。他们也是舍得花钱,掏了1200大洋买了张套票,里面洗浴、搓澡、头疗甚至过夜服务全包圆了。本来这应该是个温馨的家庭夜,可谁能料到,这地方的服务“周到”程度让人大跌眼镜,当然,是反面的。
洗完澡,大概到了晚上11点半,一家人去了二楼休息室。可惜当晚生意太“火”,休息区连个落脚的地儿都没了。这时候店方的操作来了——把他们安排到了二楼的电玩室里歇着。这电玩室大概30平米,地上垫了个高出地面30多厘米的木台子,既没枕头也没被子,客人就那样硬躺。当晚在这个光板儿上睡觉的,少说也有五六个人。条件是艰苦了点,累了一天的刘先生一家也没挑剔,倒头就睡。
到了第二天凌晨1点左右,三人起来吃了口饭,又回去补觉。刘先生自己睡到早上5点50分醒了,看老婆孩子睡得香,就一个人去大厅溜达。谁知道这一走,竟让坏蛋钻了空子。
大概6点50分的时候,睡在旁边的刘先生妻子突然感觉不对劲。迷迷糊糊中,她觉得有人在故意碰她的脚。作为一个本能反应,她下意识地蹬了一下腿,想把这人赶走。可您猜怎么着?对方非但没收敛,竟然又触碰了一次!这下刘先生的妻子彻底清醒了,那是又恶心又害怕,根本不敢出声,只能硬生生忍着。
一直熬到早上7点多,孩子醒了,刘先生也正好接到了妻子的电话赶了回来。一进电玩室,刘先生就看见一个20多岁的陌生男子正杵在老婆跟前。刘先生质问他干啥,对方是个“闷葫芦”,问啥都不说。过了两三分钟,孩子醒了,一家人到了大厅,妻子这才敢把刚才遭遇的猥亵说出来。
刘先生一听这还了得?火冒三丈地跑回电玩室门口,那男的还没走远呢!刘先生一把拦住他,对方这时候倒“松口”了,支支吾吾地说可能是“用腿碰了一下”。刘先生当场就说:“别扯淡,咱们调监控去!”
可到了前台,店方给出的回复更是让人心寒——不让看监控!这就奇了怪了,公共场所的监控,出了事反而成了“保密文件”?无奈之下,刘先生的妻子在7点13分拨打了报警电话。
警察来了,监控也终于调了,事情算是有了个眉目。据警方出具的“行政案件立案告知书”显示,“溪海岸猥亵案”目前已经正式立案。可让刘先生一家最寒心的不是那个猥琐男,而是这家洗浴中心的态度。从做完笔录到离开,店里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就像没事儿人一样,连句最基本的“对不起”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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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还没完,记者去暗访时还发现个大问题。这家店在大门口明晃晃地写着“凌晨2:00—6:00之间在店内过夜的贵宾,加收30元/人过夜费”,而且“过夜人员须登记身份证信息”。可刘先生明明买了含过夜的套票,没加钱,更重要的是,从头到尾根本没人登记他们一家的身份证!
说白了,这家店不仅管理混乱,把客人往没安全保障的电玩室一扔了之,连最基本的治安登记规定都当耳旁风。出了事不道歉、不解释,这哪里是做生意的态度?
这事儿咱们得说道说道。俗话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做生意讲究的是个良心和安全。根据律师的说法,这洗浴场所可是有法定的安全保障义务的。顾客在你店里受了侵害,除了那个直接动手的坏蛋要担责,店家如果管理不到位、巡查没跟上,也得为这疏漏买单。别说一句“不知道”就能把自己摘干净,没那好事!
希望警方能早日还受害者一个公道,也希望这类商家能明白:要想生意长久,先把客人的安全放在第一位,别再让消费者花了钱,还得担惊受怕地受这份窝囊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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