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今晚报)
转自:今晚报
#集体租金私降70万维权村民反成被告# 【#律师解读私降租金村民维权却被刑拘# 先鉴定后委托属于程序严重违法】#集体租金少70万村两委被疑账目不公开#因村集体资产租金被下调、账目不公开,河北滦州市北双山村村民张奇多次维权后,被指控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根据迁安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起诉书显示,检察机关查明,张奇、杨某某于2024年8月12日通过直播、喇叭广播等方式号召村民维权,并在微信群内多次发消息组织村民前往华城购物中心。指控称,2024年8月13日至17日、9月3日至4日,二人组织数十名村民采用静坐堵门、拉条幅、胶带封门等方式围堵购物中心,放置喇叭播放讨债录音,导致购物中心无法正常经营。经河北天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鉴定,购物中心经济损失合计207545.87元。张奇的妻子朱萍萍(化名)告诉记者,后来检方委托河北天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了损失鉴定,其《鉴定聘请书》出具日期为2024年10月11日,但是在2024年9月29日,该机构就出具了《鉴定意见书》,属于“先鉴定、后委托”,程序倒置。北京泽亨律师事务所胡磊律师表示,本案涉及河北滦州市北双山村村民张奇因租金争议维权被诉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其中购物中心经济损失鉴定的程序合规性成为关键争议点。从中国司法鉴定相关法律规定来看,这种程序瑕疵可能构成严重违法,从而影响鉴定意见的证据效力,并可能导致重新鉴定或不予采信的结果。 胡磊律师认为,在刑事案件中,经济损失鉴定往往用于犯罪事实认定或量刑,必须严格遵守程序以保障证据客观性和公正性。本案的先鉴定后委托违反了委托先行的原则,属于程序严重违法,类似情形在民事诉讼中被视为重新鉴定的法定事由,而刑事证据规则同样强调鉴定程序合法性,这种倒置可能导致鉴定意见被排除或不被法院采信。朱萍萍表示,村民们最初只是想通过合法途径维权,没想到会走到刑事诉讼这一步。“如果村里当初能公开账目,按合同办事,根本不会发生这些事。我们只希望法律能还他清白,让真正侵害集体利益的人受到惩罚。”截至目前,本案尚未作出一审判决。(津云新闻记者 郭强)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