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甘肃省酒泉市公安机关侦办并移送起诉的特大贩卖“上头电子烟”案件已终审宣判。涉案42名被告人因犯非法经营罪等罪名,被人民法院分别判处一年至八年不等有期徒刑,依法追缴违法所得并处罚金。
案情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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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酒泉公安禁毒部门在工作中发现有人通过网络购进“上头”电子烟,随即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经查,该犯罪团伙涉及生产、制造、仓储、推广、销售等多个环节,利用寄递物流渠道向全国31个省、市贩卖含有新精神活性物质的电子烟,涉案地域广、人员多、金额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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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甘肃省公安厅禁毒总队统筹指挥及多地公安、烟草部门协作下,专案组辗转九省开展统一收网行动,捣毁生产、加工、仓储、引流、销售等窝点5个,打掉犯罪团伙11个,依法查扣缴获电子烟油12桶、11000余瓶,烟杆、烟弹等电子烟配件共6类40万余件,涉案金额23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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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生活中
该如何防范“上头电子烟”?
记住“望、闻、问、切”四字防范诀
望——观察异常特征:警惕非标准电子烟设备(如无品牌标识、奇异形状)、包装标注“特制烟油”“特殊体验”等字样,留意交易场景是否涉及暗语。
闻——嗅觉辨识风险:正常电子烟多为烟草味,若出现化学刺激味、异常甜腻香或混合药味,需高度警惕。
问——核实来源与成分:对宣称“合法新潮”“无成瘾性”的产品保持怀疑,主动询问成分表、生产资质,拒绝“朋友推荐”“网红同款”等模糊说辞。
切——果断拒绝与求助:拒绝“尝一口”“试试看”的诱惑,发现可疑情况立即向可靠人员或拨打110举报;吸食后若出现头晕、意识模糊、狂笑哭泣等异常反应,立即就医并保留证据。
【来源:甘肃禁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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