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六十三了,退休三年,每天早晨在公园打太极,下午去菜市场挑挑拣拣,晚上追两集电视剧,日子过得像温吞水,没什么波澜。直到上个月,在社区老年大学的手工课上,李姐一边剪纸一边感慨:“年轻时觉得喜欢个人多容易,现在才明白,真正从骨子里喜欢的人,一辈子也就那么一两个。”
我手里的红纸“嗤啦”一声剪歪了。这话像枚小石子,投进我心里那片平静的湖。
第一次:十九岁的自行车铃响
认识老陈那年,我十九岁,在纺织厂当女工。他是厂里的技术员,戴一副黑框眼镜,白衬衫总是熨得平平整整。我们车间机器坏了,主任喊他来修。他蹲在轰鸣的机器旁,袖子挽到小臂,额头上沁着细密的汗珠。我递给他扳手时,手指不小心碰到一起,像被静电打了一下,我慌忙缩回手,脸颊发烫。
那时候的感情,纯粹得像个透明玻璃杯。他会在下班后推着自行车在厂门口等我,车铃按得清脆。我坐在后座,手轻轻拽着他衬衫下摆,风吹起我的麻花辫。我们沿着护城河骑,春天柳絮飞得像雪,他忽然说:“小娟,你头发上有柳絮。”然后很自然地伸手帮我拂去。他的指尖掠过我的耳廓,我的心脏跳得快要从嗓子眼蹦出来。
那是生理性的喜欢——我现在才敢用这个词。看见他就欢喜,靠近他就紧张,他笑一下,我的世界就亮了。夜里躺在床上,回想他说过的每句话,每个表情,能反反复复品味到深夜。食堂吃饭时故意绕远路,只为经过他常坐的那张桌子。他调到外地学习三个月,我数着日子过,收到他的信能高兴一整天,信纸都被我摩挲得起了毛边。
后来呢?没什么后来。他家庭成分不好,我父母坚决反对。那个年代,一句“不合适”就能斩断所有可能。分手那天也在护城河边,柳絮又飞了,他眼睛红红的,说不想耽误我。我哭得说不出话,最后只憋出一句“你保重”。他骑车离开的背影,在我泪眼里越来越模糊,最终消失在巷子尽头。
那之后好几年,我心里都空了一块。相亲见过几个人,条件都还行,可就是没那种感觉——那种看见对方就心跳加速、手心出汗、说话都结巴的感觉。直到遇见我后来的丈夫。
第二次:三十五岁雨夜的伞
老周是我姨妈介绍的,在机关上班,为人稳重踏实。第一次见面,他穿着灰色的确良衬衫,话不多,但句句实在。我说我只有高中文化,他说:“文化高低不重要,人品好最重要。”我说我父亲身体不好,他说:“孝顺是应该的。”
我们相处半年就结婚了。婚后的日子像大多数人一样,上班下班,做饭洗衣,攒钱买电视、冰箱。老周是个好人,负责任,疼孩子,工资全部上交,纪念日会记得买个小礼物。我们一起经历了孩子出生、老人病逝、单位改制、买房搬家……三十多年,风雨同舟。
但我心里清楚,对他,更多是“合适”和“习惯”,是相濡以沫的亲情。我尊敬他,依赖他,心疼他,可少了年轻时那种小鹿乱撞的悸动。我以为这辈子就这样了,直到遇见沈医生。
四十五岁那年,我子宫里长了个肌瘤,需要手术。沈医生是我的主治医师。他比我还大两岁,头发花白了一半,但眼睛很亮,看人的时候很专注。术前谈话,他拿着片子耐心解释,那些医学术语从他嘴里说出来,莫名让人安心。
手术很顺利。术后查房,他总要多问几句:“疼得厉害吗?”“排气了没有?”有次我伤口疼得厉害,护士不在,他正好经过,轻轻调整了我的枕头位置,动作很轻柔。他的手很稳,手指修长,消毒水味道里混着一丝淡淡的肥皂香。那一刻,我忽然心跳漏了一拍——真是荒唐,我都四十五岁了,孩子都上高中了。
更荒唐的是,出院后我居然开始想他。不是男女之情的想,就是……想再见见他。我找借口去医院复查,挂他的号。他依然温和专业,问我恢复情况,叮嘱注意事项。有次下大雨,我没带伞,在医院门口踌躇,他正好下班,把伞递给我:“用我的吧,我车就在地下车库。”我推辞,他已经走进雨里,白大褂下摆很快被打湿。
那把黑色的长柄伞,我洗得干干净净,下次复查时还给他。他接过,笑了笑:“这么客气。”就那么简单的一句,我回家路上脚步都是轻的。
我当然什么都没做,也不可能做什么。我有家庭,有丈夫孩子,更何况沈医生也有家室。我只是默默喜欢了那么一阵子——准确说,是两年。后来他调去分院,再没见过。偶尔从别的医生那里听到他的消息,知道他退休了,女儿出国了,心里会泛起一丝淡淡的涟漪,像湖面被风吹过。
那感觉和十九岁时不同。年轻时是熊熊烈火,烧得人不管不顾;中年时是炉膛里的余烬,温暖但不灼人,你知道边界在哪里,也知道这火终将熄灭。可两者都是真实的、生理性的反应——看见他会心跳加速,听到他的声音会不自觉微笑,会期待每一次偶遇。这是骗不了人的。
六十岁的明白
去年老周突发脑梗,抢救后留下后遗症,半边身子不太利索。我每天扶他康复锻炼,给他按摩,喂饭擦身。有天给他剪指甲,他忽然含糊不清地说:“拖累你了。”我眼眶一热:“胡说,当年我父亲病重,你不也床前床后伺候了半年?”
那一刻我忽然懂了:人的心啊,可能真的分成了不同房间。有些房间藏着年少时惊心动魄的喜欢,有些房间装着细水长流的恩情,还有些房间,或许短暂住过一个让你重新感到自己是“女人”而非“母亲”“妻子”的人。它们不互相冲突,都是你生命的一部分。
李姐剪纸课上的那句话,我越想越觉得在理。女人这一生,真正那种生理性的、不由自主的喜欢,大概真的只有那么一两次。一次在年少时,单纯炽烈,像夏天的暴雨;一次在人生半途,克制复杂,像秋日的细雨。它们来了又走,留下深浅不一的印记。
现在我和老周坐在阳台上晒太阳,他看报纸,我织毛衣。有时我会想,如果当年嫁的是老陈,或者勇敢地走近沈医生,人生会怎样?但很快又会笑自己傻。哪条路都有风景,也都有坎坷。重要的是,我真诚地心动过,也被安稳地爱着。
年轻时以为喜欢是消耗品,用完就没了。到了六十岁才明白,喜欢是记忆里的琥珀,封存着某个时刻最真实的自己。它们不多,所以珍贵;它们只有两次,所以完整。
夕阳西下,我收起织了一半的毛衣,拍拍老周的手:“该吃药了。”
他抬起头,对我笑了笑,眼神浑浊但温暖。我扶他起身,慢慢往屋里走。风吹过阳台,晾着的衣服轻轻摆动,像在挥手告别又一个平凡的日子。
这样就很好。真的,很好了。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