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的金融反腐,早已不局限于查处总行行长级别的大案要案,而是呈现出“全链条、倒查制”的高压态势。对于银行信贷员、支行行长而言,“贷款终身责任制”像一把悬在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往往是几年前的一笔旧账,因为企业经营不善爆雷了,成了坏账,紧接着就是办案机关的入驻、审计的倒查。很多信贷员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带走留置,面临违法发放贷款罪或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指控。
张智勇律师在接待此类咨询时,听到最多的冤屈就是:“我当时真的去现场看了,我没拿借款人一分钱,只是因为经验不足没审出来假证,怎么就成了犯罪?”或者“我帮客户介绍过桥资金,收的是中介费,怎么就成了受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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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违法发放贷款罪:坏账的锅,信贷员该不该背?
这是金融犯罪辩护中最高频的罪名。控方的逻辑往往是“结果导向”:因为贷款成了坏账(结果),造成了重大损失,且你在审批环节有瑕疵(行为),所以你构罪。
这种逻辑在刑法上是站不住脚的。违法发放贷款罪是故意犯罪,辩护的核心在于切断“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刑法因果关系,以及否定“明知”的主观故意。
1. “被骗”不等于“明知”
刑法打击的是“明知不符合条件而放贷”。但在实务中,借款人为了骗贷,往往会精心伪造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甚至不动产权证。如果信贷员已经尽到了基本的形式审查义务(如查询了征信、进行了实地经营走访、核对了权证原件),但限于专业能力或技术手段,未能识破高仿真的假材料。这种情况下,信贷员属于“被欺骗”,在性质上属于工作失误或一般违规,不构成刑事犯罪。律师必须调取当事人的《贷前调查报告》,证明其已经尽职。
2.因果关系的阻断:市场风险
造成银行损失的根本原因是什么?是信贷员的违规行为,还是不可抗力?
很多案件中,贷款发放时抵押物是足值的,企业经营也是正常的。坏账是因为后来的房地产市场暴跌、疫情冲击、政策调整等不可预见的因素。如果是市场风险导致了企业无力还款,那么信贷员的违规行为(如少签了一个字、流程快了一点)与损失之间就没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不应承担刑事责任。
3. “审贷分离”下的责任切割
银行的放贷流程是复杂的,涉及主调查人、副调查人、审查员、贷审会、行长等多个环节。如果是上级领导强令放贷,或者是贷审会集体决策通过,而信贷员只是处于执行层面的“签字工具”。在辩护中,律师应重点调取内部邮件、微信记录、会议纪要,证明信贷员曾提出过异议或风险提示,从而争取认定其为从犯,甚至争取不起诉。
二、“中介费”还是“受贿款”?
在放贷过程中,如果信贷人员收了钱,性质就发生了质变。但究竟是受贿,还是其他性质,决定了刑期的长短。
1.身份决定罪名
首先会核查当事人的身份。
受贿罪:适用于国有银行或国资委委派到股份制银行的工作人员,起刑点低,刑罚极重。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适用于商业银行、非国资委委派人员,量刑相对较轻。
在实务中,很多改制银行的人员身份界定模糊,这是律师争取“罪名降档”的重要战场。
2.劳务对价辩护
如果当事人收取的费用,是因为他利用业余时间,利用自己的人脉资源(而非信贷审批权)为客户介绍了过桥资金、提供了融资咨询服务。
如果这种“中介服务”是真实的,且收取的费用符合市场行情,并未利用职务便利为客户在银行贷款审批中谋取违规利益。那么,这属于违规兼职取酬,属于民事代理行为,不应认定为刑事受贿。律师需要收集市场上同类服务的价格标准作为参照证据。
三、辩护实务中的证据清单
为了打赢这场自由保卫战,家属需要配合律师收集以下关键证据:
岗位职责说明书:证明当事人在审批链条中的具体权限,防止被“甩锅”。
授信审批全套档案:特别是贷审会的会议记录,看看是谁拍板决定的。
行业监管政策:案发当时(如五年前)的监管尺度和银行内部操作惯例,不能用现在的监管标准去衡量过去的行为。
资金流水:证明收取的所谓“中介费”是否存在合理的流转过程。
【实务观察:裁判的主流观点】
在当前的金融犯罪审判实践中,实务界对于违法发放贷款罪的主观故意认定呈现出严格化趋势。目前的主流办案观点认为,必须严格区分“工作失职”与“刑事犯罪”的界限。如果辩护方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信贷人员仅存在审核不严的过失,而无与借款人串通骗贷的故意,或者证明贷款损失主要系市场风险等客观原因所致,裁判中倾向于不认定为犯罪。同时,对于“中介费”性质的认定,实务中通常会引入市场价格比对机制,若费用具有合理的劳务对价属性且未权钱交易,一般不轻易认定为受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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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张智勇,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人及首席合伙人,深耕刑事辩护领域29年,领衔创办了西南地区首家专注刑事辩护的专业律师事务所,并率先在全国范围内组建了“50+人职务犯罪辩护团队”。作为刑辩领域具有影响力的实务专家,他身兼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委会副主任、重庆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分管刑事辩护)、重庆市法学会常务理事等多项重要职务,并屡获殊荣,先后被授予“全国优秀律师”、“重庆市十佳律师”、“重庆市优秀律师”及“重庆最佳刑事辩护律师”称号,连续两届斩获“重庆经典刑事案例”奖项。
张智勇律师坚持“实务与理论并重”,担任西南政法大学量刑中心研究员及西南政法大学、重庆工商大学等多所高校兼职硕士生导师,结合二十余年办案经验著有《职务犯罪组合拳辩护的实践与运用》与《75项留置核心法律问题全解读》,系统梳理了职务犯罪辩护策略与监察留置法律痛点。他专注于职务犯罪、经济犯罪、诈骗犯罪等重大疑难案件辩护,亲自处理各类职务、经济类刑案500余件(大部分系受贿、贪污、行贿等职务犯罪),获得十余件无罪结果,累计带领、指导团队办理各类刑案辩护5000件以上。多年来,张智勇律师持续深耕全网平台,聚焦“案件实务”与“风险解读”,全网粉丝突破603万。他凭借精湛的专业功底与敢于直言的风格,赢得了广泛的社会关注与支持,是目前国内备受当事人和家属信赖的实战派刑辩专家。执业以来,他始终信奉艾伦·德肖维茨的格言:“只要我们决定受理这个案子,摆在事实面前的只有一个日程——打赢这场官司。我将全力以赴,用一切合理合法的手段把委托人解救出来,不管这样做会产生什么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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