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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展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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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评他人应当遵循的基本要则
从上列示例中可以看出,要在组织生活会上相互批评环节对他人提出恰切适度的批评意见,应当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1.出于公心,与人为善。即指在对他人提出批评意见时应自始至终以帮助同志、促进工作、加强团结作为出发点,要坚决摒弃个人恩怨和私心杂念,更不可“翻旧账”,搞个人攻击。为此,在表态上一定要诚恳谦和,既直言不讳又饱含善意,使批评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体现出党内同志之间的关爱和负责精神。
2.实事求是,有据可依。即指在对他人提出批评意见时必须基于客观事实和具体表现,做到言之有物、言之有据。既不能随意夸大其词,也不能含混遮掩,更不能主观臆断或道听途说,这是确保批评意见站得住脚的基础。
3.直指问题,聚焦要害。即指在对他人提出批评意见时,要直面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而且定性要准确,抓住主要矛盾和关键方面,避免琐碎零乱或无关痛痒。批评要触及思想、工作和作风上的实质性不足,不绕弯子、不走过场,以确保组织生活会的实效。
4.把握分寸,注意方法。即指在对他人提出批评意见时,言辞要严肃但不过激,根据问题性质和具体情节把握好尺度,采取恰当得体的表达方式,既指出问题所在又让人易于接受,从而体现党内政治生活的基本特性和目标要求,以期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效果。实践中有人提出诸如“辣味变甜味”“高情商”“不伤和气”等等的说法,从某种程度上讲也是把握分寸、讲究方式的具体体现。
5.对事不对人,着眼全局。即指在对他人提出批评意见时应立足单位整体发展和工作大局,针对具体问题、具体行为及其影响等方面的内容展开来谈,避免对个人品格直接贴标签、下结论,而应将问题置于事业发展、队伍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的大背景下加以考量。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组织生活会的应有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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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循5条要则,确保相互批评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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