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用的桶装饮用水,到底是计入职工福利费?还是办公费?不少企业财务都做错了,今天阿青就来聊聊这个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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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处理
会计处理的核心原则是实质重于形式。账务处理主要根据桶装水的实际用途来判断。
如果桶装水放在公共办公区、会议室等场所,供全体员工日常办公饮用,这属于维持正常工作环境所需,通常计入管理费用—办公费(管理部门使用)或 销售费用—办公费(销售部门使用)。
如果桶装水有特定福利性质,比如:
1、高温季节作为防暑降温用品定向发放给特定岗位;
2、仅限于公司高管办公室或特定福利场所专用,如员工休息区、健身房。
这类带有明显福利补贴性质的,计入职工福利费科目更合适。
02
税务处理
如果计入办公费,通常被视为企业正常经营所需支出,可以全额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如果计入职工福利费,则受到税前扣除限额的严格限制。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职工福利费支出不得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14% ,超过部分需做纳税调增。
注意,如果将本应属于办公费的桶装水全部计入福利费,可能导致公司的福利费虚高,容易触发14%的扣除限额,造成不必要的纳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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