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讯(记者 吴佳笑 通讯员 姚娟)为骗取保险理赔款,男子在一年内多次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并伪造高价车衣质保卡、虚构人身伤害证明,累计骗取三家保险公司5.5万余元。近日,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骗保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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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张某母亲贷款购买了一辆特斯拉轿车并投保,车辆实际由张某使用。为给后续骗取保险金铺路,张某先花费4500元为车辆贴上车衣,随后指使他人伪造了一份价值22000元的品牌车衣电子质保卡。
准备工作就绪后,自2023年7月起,张某驾驶这辆特斯拉及其母亲名下的另一辆宝骏轿车,在道路上频繁“碰瓷”。他专门挑选其他车辆变道、转弯的时机,故意不避让甚至加速碰撞,制造对方负全责的交通事故。有时,他还刻意制造单方事故,使车辆受损。
事故发生后,张某利用事先准备的虚假车衣质保证明,向保险公司虚报高达22000元的车衣损失。此外,他还伪造人身伤害证明、冒充第三方维修厂,通过多种手段夸大或虚构损失,先后骗取三家保险公司保险金共计55590元。
张某自认为“高明”的钻规则漏洞、非法牟利行为,终归是逃不过法律的严惩。南通崇川法院审理认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多次骗取保险公司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张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且已退还全部违法所得,法院依法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二万五千元。
此类“碰瓷”骗保行为,不仅增加了事故风险和公共安全隐患,并且利用交警责任认定、保险公司快速理赔等社会信任机制实施欺诈,严重侵蚀社会诚信,扰乱保险行业秩序,危害深远。法官提醒,看似“天衣无缝”的骗局背后其实漏洞百出,任何踩着法律红线的试探最后都是得不偿失。
校对 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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