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一起交通事故判决引发全网热议:七旬夫妇驾驶无牌、无证、无保险的“三无”老头乐闯红灯,与正常绿灯行驶的轿车相撞,老两口多处骨折,其后索赔70余万元,法院最终核定赔偿36万元。
不少网友质疑,正常行驶方为他人严重违规行为买单,是司法“和稀泥”、奉行“弱者有理”。记者梳理案件细节,并专访法律专业人士,还原此次判决的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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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截图
事件回溯:违规老头乐酿事故
事发上海某路口,沈大妈驾驶非标老头乐搭载老伴黄大爷,在未取得驾驶证、车辆未登记上牌的情况下,上路行驶,行至路口时闯红灯横穿马路,与正常绿灯通行的李女士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事故导致夫妇二人多处骨折,产生多项医疗及相关损失,事后,沈大妈、黄大爷将李女士及车辆保险公司诉至法院,提出总计70余万元的赔偿诉求。
经交管部门事故责任认定:沈大妈存在无证驾驶、驾驶非标车辆上路、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三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事故发生起主要作用,承担50%责任;李女士行经路口未减速慢行、未尽到充分安全观察义务,承担33.3%次要责任;乘客黄大爷未履行自身安全注意义务,承担16.7%次要责任。
法院审理中,依法驳回原告方关于未实际发生的二期治疗营养费、护理费等不合理索赔项,仅认定实际产生的合理损失,最终按照交管部门责任比例,判决李女士一方赔偿原告共计36万元。该笔赔偿款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保险限额内赔付,李女士个人无需额外承担费用。
舆论热议:守规方反赔巨款
判决一经公布,迅速登上社交平台热议榜,车主群体、普通网友分歧鲜明,质疑声占据主流,核心争议集中在权责对等与司法公信力层面。
有网友直言:“红灯停绿灯行是最基本的交规,对方三无车上路还闯红灯,是妥妥的全责方,正常等绿灯开车的反倒要赔36万,这就是典型的和稀泥,完全不讲对错。”不少车主纷纷共鸣吐槽:“以后路口绿灯都不敢放心走了,得时刻提防横冲直撞的老头乐,守规矩的守法者反而要担责,太憋屈了。”
还有网友提出深层担忧:“非标老头乐本就禁止上路,此次违法违规者还能获赔数十万,相当于变相纵容老年群体驾驶无资质代步车、无视信号灯,只会让道路违法乱象更难治理。”
也有部分网友表示不解,认为司法裁判违背了大众“谁违规、谁担责,谁肇事、谁买单”的朴素正义观,担心形成“谁弱谁有理、谁伤重谁获赔”的不良导向,削弱交通法规的严肃性与执行力。即便有网友提及保险赔付,仍有大量声音认为,责任划分的逻辑本身难以服众,不该让无主要过错方为他人严重违法埋单。
律师释法:判罚严守法理
针对舆论争议,广东格厚律师事务所卢卫国律师结合案件事实与现行法律法规作出专业解读,明确本案判决并非无原则和稀泥,更不是“谁弱谁有理”,而是司法对交通法律规则与风险负担原则的精准适用,同时为两类交通参与者划出安全与责任红线。
卢卫国律师指出:“首先,本案裁判全程严格以交警责任划分为依据,法院既驳回了原告70万元索赔中不合理、未实际发生的费用,也通过50%主要责任的划分,对老头乐驾驶员无证上路、闯红灯的严重违法行为作出了明确的法律否定评价,不存在偏袒或纵容。其次,公众容易将‘优者风险负担原则’误解为‘弱者有理’,这是核心认知偏差。轿车属于高速、高质量、高防护的机动车,避险能力与风险抵御能力远强于非标老头乐,驾乘老年群体反应速度更慢、防护几乎为零,法律赋予机动车驾驶员更高的路口观察、减速避让义务,本案轿车司机未完全尽到该义务,承担次要责任于法有据。”
卢卫国律师进一步强调,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交通事故处理始终坚持生命权优先于路权的价值导向,即便机动车无责,也要承担不超过10%的无过错赔偿,这是法定的社会风险共担机制。卢卫国律师认为,此类机动车方负次要责任的案件,判罚比例在20%左右的区间相对合理。本案机动车驾驶员需承担的36万元赔偿,对应责任赔偿比例为33.3%,最终由保险机构赔付,未让驾驶员个人承担额外损失,客观上既兼顾了事故过错比例,也守住了生命健康权保护的底线。
来源:羊城晚报、金羊网、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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