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施工合同款的纠纷
一场陷入僵局的执行案
近日
津南法院深度融合区综治中心、
司法裁判执行联动中心资源优势
在区党委政法委的大力支持下
成功化解一起施工合同类执行案件
案情回顾
天津某装饰工程公司与天津某集团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诉至法院,装饰工程公司胜诉。然而,集团公司未主动履行付款义务,装饰工程公司遂向津南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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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冻结了第三方天津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向集团公司支付的款项,并向该房地产公司送达了到期债权履行通知书。此后,房地产公司以“无应付款项”为由提出书面异议,法院即停止执行。
为继续推进债权的实现,装饰工程公司继而向房地产公司提起债权人代位权诉讼。后,由于种种原因装饰工程公司未按期足额补交案件受理费,法院依法按撤回起诉处理。
此时,三方主体均陷入多重困境:
01
装饰工程公司
因债务问题而长期欠付工人工资而面临严重债务危机;
02
集团公司
亦因未及时收到工程进度款而欠付工人工资,导致施工进度缓慢,债务履行能力严重不足;
03
第三方房地产公司
亦存在资金紧张的情况。
由于各方均处于经营困难、偿债能力不足的状态,案件执行与债务化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联动破局
为推进矛盾实质性化解,充分考虑各方诉求及实际困难,津南法院紧紧依靠区党委政法委的领导,依托“双中心”强大的联动作用,逐步构建起多方协同、上下联动的执行工作新格局。案件推进过程中,津南法院研判企业实际情况,全面了解各方诉求与困境;津南区住建委则立足行业主管部门职责,精准解读相关政策,积极探索化解路径,督促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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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南法院会同区党委政法委、区住建委通过召开座谈会、组织专题讨论等方式多次沟通,各方当事人在持续协商中逐步凝聚共识、缩小分歧,最终推动三家企业在履行方式、履行期限等问题上达成和解、分期履行,实现案结事了。
自区综治中心与司法裁判执行联动中心成立以来,司法裁判执行联动中心各成员单位紧扣“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在查控阶段有效衔接、协同配合、联动共进;综治中心统筹部署、协调推进,充分考虑各方诉求,全面有效化解多方矛盾的同时,推进案件顺利解题、破题,最终实现多方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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