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据青黄综法罚字[2022]第202202842-1号了解:青岛西海岸新区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部2021年卫片未完成整改违法图斑明细表》,37021100041835795号图斑。青岛保利广惠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称当事人)在灵山卫街道办事处保利海上罗兰西南门出入口硬化地面,建设绿化景观,经执法人员现场核查,该项目于2012年4月份开始进行建设,2012年5月15日完工建成使用,进行建设时所涉及土地未取得土地审批手续,经青岛建国中际勘察测绘科技信息有限公司测绘并经区自然资源局确认,非法占用土地的面积共697平方米土地(合1.04亩,现场地类:有林地697平方米。规划地类:公路用地379平方米、林地318平方米),所占用的土地697平方米土地,其中379平方米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318平方米土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非法占用的697平方米土地,属于青岛市黄岛区灵山卫街道办事处两河村村民委员会所有,现使用人是青岛保利广惠置业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30元以下。
青岛市黄岛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青岛保利广惠置业有限公司处以罚款13635.00元;限期15天内拆除在非法占用318平方米土地(有林地318平方米)上的新建建筑物、恢复土地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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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利海上罗兰项目是保利地产在青岛西海岸新区打造的大型滨海综合社区,位于青岛市黄岛区滨海大道1399号,地处滨海大道与两河交汇处。青岛保利广惠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04月06日,注册地位于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滨海街道古镇口融合创新区融合路681号,法定代表人为罗炜华。保利发展(山东)有限公司100%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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