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新增电子监控抓拍设备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道路通行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洛宁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在以下路口(段)新增电子监控抓拍设备。
本次新增监控系统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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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卡口设备启用后将实时记录抓拍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交通违法行为。
公示期为2026年2月3日至2026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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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洛宁公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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