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2月2日讯(全媒体记者 王燕)近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发布通知,明确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优惠加分、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班和民族班资格的申报审核事宜。通知依据教育部及湖南省相关规定制定,旨在规范招生工作流程,保障考生合法权益。
通知明确,优惠加分实行“就高不叠加”原则,同一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仅取分值最高项,加分适用于全国在湘招生高校投档,不适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等招生项目。具体加分项目及分值如下:烈士子女,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均加20分;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加10分。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加5分;湖南省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考生加10分。其中,少数民族优惠加分政策实行户籍、学籍和实际就读年限“三统一”认定,考生需具备同一县(市、区)高中阶段3年完整户籍、学籍及连续3年实际就读经历,申请时户籍与高中阶段户籍一致。
专项计划方面,湖南明确国家、地方、高校三类专项计划的报考资格条件。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涵盖40个原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县(市)、原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报考考生需符合高考报名条件,本人具有我省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且本人在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地方专项计划面向户籍为湖南乡村区域(2024版城乡分类代码首位为“2”,下同)或2015年12月31日为湖南农业户口的考生,需符合高考报名条件;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为茶陵县等51个县(市、区),报考考生需符合高考报名条件,本人及父/母/法定监护人户籍在实施区域乡村且城乡分类代码确定为乡村区域,或在我省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时(2015年12月31日)户籍为我省实施区域的农业户口,其中考生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且在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高校可额外增设报考要求并在招生简章中明确。若教育部、省教育厅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少数民族预科班和民族班招生方面,中央部委属和外省属高校少数民族预科班面向我省民族自治地方招收少数民族考生;省属高校少数民族预科班主要招收少数民族聚居区(含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和少数民族乡,下同)的少数民族考生,也可招收部分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民族班面向全省少数民族考生招生。
资格分为三类,第1类适用于报考中央部委属和外省属高校少数民族预科班的考生,第2类适用于报考省属高校少数民族预科班预分到州、县(市、区)计划的优先投档的考生,第3类适用于报考省属高校少数民族预科班计划、民族班计划的考生,全省的少数民族考生均具备申报资格。
申报时间及方式已明确,符合条件且自愿享受政策的考生,需在2026年2月2日至2月6日或2月27日至3月6日完成网上申报,未申报或审核未通过者无法享受相应的招生优惠政策。其中,少数民族优惠加分资格由省民宗委牵头组织申报,考生可通过湖南民族优惠政策申报系统或“湖南民族优惠”APP(不支持苹果手机)申报,2026年4月24日前完成线上审核。
其他优惠加分、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班和民族班资格,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申报,考生通过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或“潇湘高考”APP申报。
通知强调,对申报审核中弄虚作假、暗箱操作、徇私舞弊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
来源:华声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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