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阳交警南明区分局民警查获一套牌摩托车,而驾驶人的发言让人吃了一惊……
![]()
车是我的
车牌是我爸爸的
难道不能用?
案例详情
2026年1月20日下午,贵阳交警南明区分局四中队民警在沙冲路设置“三车”治理卡点,开展“三车”治理工作,预防涉及“三车”的交通事故。
15时许,一辆二轮摩托车驶入卡点,经查,驾驶人严某翔未取得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属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
在民警进一步核对车辆信息时又发现新情况,该二轮摩托车所悬挂的机动车号牌属于严某南,且该二轮摩托的车架号和发动机号均无法一一对应。
经询问,严某翔称“摩托车是我自己买的,号牌是我爸爸(严某南)以前摩托车的,我拿来挂这个摩托上。”严某翔还问民警“难道不能用?”
民警当即对其进行交通法律法规的普法教育,指出其无证驾驶、驾驶使用其他车辆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并依法开具公安交通管理强制措施凭证,将该套牌车进行暂扣。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驾驶人严某翔将面临以下处罚:
1、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车,面临罚款200元、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
2、使用其它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面临罚款2000元、一次性记12分的处罚。
贵阳交警提醒
一车一牌
车牌+车=人+身份证
即使是家人名下车辆号牌
也不得随意调换!
普法小课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车辆套牌的危害
01.安全隐患重重
使用假牌、套牌的车辆均未能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检验,车辆安全性能无法保障,极易酿成道路交通事故,危害道路交通安全。
02.扰乱交通秩序
套牌车因不使用自己合法的车牌,自认为不需要承担车辆违法责任,往往会肆意违法行驶,安全隐患突出。
03.发生事故无保障
套牌车没有合法手续和保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者极易逃逸,且难以承担医疗费用、车辆损坏赔偿,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来源:贵阳交警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