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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9日,吉林金融监管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保寿险”)吉林省分公司、长春中心支公司因存在财务数据不真实,销售人员擅自印制产品宣传材料中包含误导宣传内容、销售人员通过朋友圈进行不实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太保寿险吉林省分公司被罚款40万元,太保寿险长春中心支公司被警告并合计罚款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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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相关责任人李元华、张琳、禚长有、宋艳红、孙桂华、姜亚茹被警告并被罚款共计14.5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太保寿险多次因财务数据不真实被罚。2025年12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绍兴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太保寿险绍兴中心支公司因业务财务数据不真实,被罚款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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