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刘建强 通讯员 李智)近日,湘乡市公安机关连续查处两起未经批准在管制空域操控无人机飞行的案件,两名违法行为人分别被依法处以罚款。警方提醒,无人机飞行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切莫触碰法律红线。
近日,湘乡市壶天镇村民傅某因多次违规操控无人机飞行,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300元罚款。这是湘乡市今年查处的首起无人机“黑飞”案件。
2025年5月至6月,傅某在未经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批准的情况下,多次操控无人机在管制空域内飞行,且飞行真高超过120米,违反了《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据该条例第十九条第四款和第五十一条第二款,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无独有偶,2025年12月14日14时54分,违法行为人黄某在湘乡市毛田镇天门山村桃花岛景区内,为满足个人好奇心,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操控无人机在管制空域飞行,飞行高度超过120米。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200元罚款。
警方介绍,“黑飞”是指在未经飞行管制部门批准、未取得合法飞行资质或未按规定申报飞行计划的情况下,擅自驾驶航空器飞行的行为。此类行为极易干扰民航飞行安全,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甚至可能被不法分子利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自2024年1月1日起,《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正式施行,为无人机飞行划定了明确的法律红线。该条例规定,无人机在管制空域飞行必须经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违反空域管理规定飞行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情节较重的,可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警方提醒广大无人机爱好者:购买无人机后要及时进行实名登记并粘贴标识;飞行前要查清是否为管制空域,如需在管制空域飞行务必提前申请;严格遵守飞行高度限制,避开机场、军事禁区等敏感区域;自觉遵守公安机关的管理规定,做到守法飞行,共同维护低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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