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见过给走私车开绿灯的派出所所长?谁又信过一边收钱退股、一边照单全收“分红”的副局长?2026年1月8日,云南双江法院的判决书落槌——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原副局长梅某,因受贿176.078万元、徇私枉法包庇黄赌毒,数罪并罚判六年,罚金三十万。这数字背后,不是冷冰冰的条文堆砌,而是一条被金钱彻底锈蚀的执法链条。
时间倒回2024年10月4日。当天,梅某被市局通知“执行禁闭”。四天后,临翔区监委立案,留置。他开口交代的第一笔,是周某甲——那个在凤翔辖区开“K歌沐足”的人。2020年9月,梅某借口“境外朋友入股”,往周某甲账上打了30万。店一开业,第二个月起,每月1.5万现金塞进他手里;2021年6月新店“某甲店”开张,分红涨到每月2.5万。2022年7月,听说自己可能提拔,他慌了,主动提退股。周某甲分四次还了25万,还差5万没到账。可有意思的是,退钱之后,那每月2.5万,照样准时到账。梅某照收不误。他供述得很直白:“我知道店里干的是什么,查的时候,我还会提前通风。”
再往前翻,2015年那会儿,他还是圈内派出所所长。临双线圈内段,冻品走私车跑得比春运大巴还勤。马某是这条线上的“掮客”,一边从货主手里收“通关费”,一边把查缉线索反手交给梅某——你设卡、我报信、货主出钱、你放行。短短八个月,梅某收了8笔,68万元。他买房用了大头,2016年拎着5万元去纪委“上缴”,却只字不提钱从哪来、为啥收。法院后来一句话戳穿底裤:这不是悔过,是障眼法。
还有赵某甲、陈某、刘某丙……零敲碎打又凑30万。加上周某甲给的赌场“分红”7.078万元,总数176.078万元。家属代缴退赃那天,账上数字一分不差。但钱能退,那些被放走的冻品车、被纵容的卖淫窝点、被提前通知躲过突击检查的赌场,早就把基层治安的底子掏空了。
判决书里写得清楚:2023年8月,最后一笔“分红”到账;2024年10月,他被关进留置点;2026年1月8日,双江法院一审落判。六年,三十万。没有缓刑,没有免罚,也没有“认罪态度好”就减刑的模糊空间。对吧?法律从不看人头衔,只认证据链上那一环环咬合的细节——比如马某怎么收“保护费”,张某甲拉冻品时怎么被马某卡脖子,周某甲怎么一边退钱一边继续发“工资”,还有梅某自己说的那句:“大家都心知肚明。”
这年头,“心知肚明”四个字,有时候比白纸黑字更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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