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圈最出名的“父子内卷”不在别处,就在王羲之和儿子王献之这俩人身上,到底谁的字更野、谁的字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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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这爷俩,那可是书法天空中最亮的两颗星,把咱们老祖宗的汉字玩出了花。很多人就纳闷了,都是亲生的,都是一个老师教的,这写出来的字怎么差这么多?其实这事儿早在一千多年前,唐朝那个专门“毒舌”点评书法的评论家张怀瓘,就在《书断》里把话给说明白了,咱们今天就用大白话聊聊这段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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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们先说说那个当爹的王羲之,那可是响当当的“书圣”。张怀瓘管他的字叫“簪裾礼乐”,这词儿听着挺高雅,说白了就是“穿西装打领带的讲究人”。您看《兰亭序》,哪怕那天喝了酒,王羲之写出来的字也是一丝不苟,该顿笔顿笔,该回锋回锋,跟穿着礼服走T台似的,优雅、从容、挑不出毛病。这种字,讲究的是个“中和”之美,看着心里舒服,四平八稳,那是大家闺秀的范儿,这就是“礼乐”,规矩大着呢。你要是学字想求稳,想当个标准的书法家,那王羲之就是你的教科书,哪怕你模仿得再像,也只能说他像,不敢说他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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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看他儿子王献之,这小伙子属于“朋克青年”。张怀瓘说他“逸气纵横”,这四个字太到位了,就是“不按套路出牌”。王献之看着老爸的字太完美了,心里肯定想:这也太累了吧?于是他就开始搞“破体”。你看他的《中秋帖》或者《地黄汤帖》,那字跟连珠炮似的,上一笔的尾巴直接连着下一笔的头,甚至好几个字连成了一行,就像黄河开了闸,一泻千里。他不在乎那个笔画是不是交代得像教科书一样清楚,他在乎的是那股子气儿通不通顺。这就是“逸气”,是一种少年的狂放和不羁,比起老爸那种端着架子的高雅,王献之更像是个喝醉了酒在街头狂草的摇滚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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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候张怀瓘那个“裁判”就出来了,他的点评那是相当有水平:“若逸气纵横,则羲谢于献;若簪裾礼乐,则献不继羲。”翻译成咱的大白话就是:你要比谁更疯、更狂、更有气势,那王羲之得甘拜下风,儿子厉害;可你要是比谁更端庄、谁更符合传统规矩、谁更有贵族气派,那王献之还得一边玩去,老爸才是正宗。这两个人,一个守住了“法度”,一个拓展了“表现力”,谁也没把谁彻底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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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张怀瓘最后那句“子敬为道拔”才是真正的点睛之笔。虽然王献之在某些规矩上不如老爸严谨,但这老哥敢于在老爸那个完美的天花板上去钻洞,去搞创新,这种境界反而是超拔于众人的。王羲之是把字写到了极致的完美,而王献之是告诉世人字还可以这么写,可以把情感像泼水一样泼在纸上。要是没有王献之这股子“野劲儿”,后来的狂草艺术指不定得晚多少年才出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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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说,这爷俩根本不是谁赢谁输的事儿,而是正好凑成了一个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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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羲之给书法立了规矩,王献之给书法插上了翅膀,咱们后人学字,既得学老爸的严谨,也得学儿子的胆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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